6月23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江苏)了解到,合肥立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因涉嫌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883434)者和其他经营者行为被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处罚。
据悉,当事人系自然阳光(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的服务商,主要通过培训主播在抖音等平台进行直播或短视频创作来推广自然阳光系列产品。2025年6月,当事人在南京市江宁区设立直播基地并开展直播培训活动,但其违法宣传行为早于2024年已开始。在培训过程中,当事人组织服务商收看网络直播授课及过往课件,其中多次宣称其膳食纤维产品可解决人体“三大通道毒素”,并声称日常饮食无法满足人体所需膳食纤维量,而该产品每包含有14克膳食纤维。同时,当事人宣称其益生菌产品活菌率达95.29%,远高于同类产品约5.2%的水平,并暗示消费(883434)者需购买其他品牌20盒才能达到其1盒的效果。此外,当事人还宣称其蛋白营养粉产品含有足量蛋白质和“满汉全席的营养”,可适用于腹泻、炎症、免疫力低下等多种健康问题,甚至被称为“老人的长寿粉、男人的强壮粉、孩子的成长粉”。针对上述宣传内容,当事人均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江宁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关于禁止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存在从轻处罚情形,依据该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相关条款,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5万元。据当事人陈述,相关培训资料及微信群内容已完成整改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