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出台养老服务消费(883434)补贴实施方案,为失能老人定向发放专项养老电子消费(883434)券,减轻失能老人家庭养老照护经济负担。
本次养老专项消费(883434)补贴覆盖我市60周岁及以上,经标准化专业评估认定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涵盖居家、社区、机构三大养老模式。具体包含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同时涵盖养老机构短期喘息照料、长期入住等服务项目。
补贴统一依托“民政通”平台按月发放电子消费(883434)券,实行差异化比例补贴。其中,居家上门类养老服务可抵扣实际消费(883434)金额的50%;养老机构入住、日间托养、喘息照料等服务可抵扣40%,每位符合条件的失能老人每月最高可享受800元补贴额度,这项补贴政策将在本年度内持续执行。
失能养老消费(883434)补贴实行全程线上办理,开通多渠道代办服务。除老人本人自主申请外,其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合作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均可代为办理申领手续。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只需手机登录“民政通”平台,完成实名注册,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老人自行选择相关评估机构进行在线预约评估。
线上评估申请提交后,专业评估机构将严格依照国家《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开展标准化等级评估。同时,我市明确评估费用分级承担机制:评估结果达到中度及以上失能标准,申请人无需承担任何评估费用;评定为轻度失能或身体能力完好,本次评估产生的100元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副科长刘敏姣:
审核通过的符合条件老人,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民政通”个人账户发放首月养老电子消费(883434)券。后续每月首日,系统将自动发放当月消费(883434)券。需要提醒市民的是,养老消费(883434)券仅限当月使用,逾期自动失效。同时补贴实行动态管理,一旦老人身体状况好转、不再符合失能补贴标准,消费(883434)券也会停止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