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证监局日前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证监局对方某军操纵市场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方某军因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8158.76万元,并处以9358.76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没1.75亿元。
山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方某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方某军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封涨停等方式操纵多只股票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其中,单次违法所得超过100万元的操纵市场行为有6次,单次无违法所得的操纵市场行为有12次。
山东证监局认为,方某军的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第192条所述的操纵市场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决定:对于方某军单次违法所得超过100万元的6次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8158.76万元,并处以8158.76万元罚款。对于方某军单次无违法所得的12次违法行为,处以1200万元的罚款。
据悉,当事人方某军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