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吴圩机场海关在口岸例行物流巡查时查获未申报观赏鱼184条。
该批观赏鱼存放于仓库内,为盖刺鱼科、蝴蝶鱼科等物种。经核实,进境观赏鱼收货人及其代理人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目前,该批观赏鱼已作后续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要求,进境水生动物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办理检疫许可证,水生动物进境前或者进境时,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凭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主管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书正本、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等单证向进境口岸海关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