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用自家姓氏做招牌,是很多小商户的常规操作。但近期一起商标纠纷,给所有个体户、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提了个醒。
经营十余年面馆,突遭商标起诉索赔5万元。青岛一家做麻婆豆腐的企业2008年注册了“孙师傅”餐饮商标。泰州本地一对夫妻2012年开办牛肉面馆,因丈夫姓孙,便取名“孙师傅牛肉面”,线下门店、外卖平台持续使用这一招牌十余年。2025年,青岛麻婆豆腐企业以商标侵权为由起诉牛肉面馆,要求门店撤换所有招牌、赔偿5万元,还要登报消除影响。
店家表示,自家主营牛肉面,对方主打麻婆豆腐,经营范围、地域完全不重合,只是正常使用自家姓氏,何来侵权一说?
法院经审理后驳回全部诉求,认定面馆不构成商标侵权。
核心依据有三点:首先,姓氏享有合理使用权。姓氏是大家都能合理使用的文字,商标持有人不能禁止普通人使用自家姓氏开店。其次,店家无攀附恶意。原告无法举证自身商标具备市场知名度,无法证明面馆存在刻意蹭品牌热度的主观意图。再次,不存在消费(883434)者混淆。双方经营地域、主营品类完全不同,消费(883434)者不会将两家店铺混淆误认。
法官提醒,建议经营者在开店前提前到商标网进行查询,规避同行业相同、相似店名或标识,防止商标侵权。
个体户可以用自家、家人姓氏取名开店,但切勿刻意模仿知名品牌、制造市场混淆,只要保证自己不是恶意攀附名牌,误导顾客消费(883434),便可放心做生意。
小小店名藏着大大的知识产权学问,不管是大品牌还是小门店,都得守住法律底线。“理性维权不越界,合法经营守规矩”,才是长久做生意的正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