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6-07-28 1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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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30年构建“一核四枢七轴三廊”多式联运发展格局,全省集装箱多式联运量近1000万标箱,沿海港口集装箱多式联运比例提升至14.5%。 2、同时,到2035年全面建成“联运高地”,海铁联运水平全国领先,江海河联运能力全国先进,打造成为全国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的浙江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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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动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聚焦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以深入推进海港、陆港、空港、数贸港“四港联动”为牵引,强化“枢纽+通道+网络”系统布局,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到2030年,构建“一核四枢七轴三廊”多式联运发展格局,全省集装箱多式联运量近1000万标箱,沿海港口集装箱多式联运比例提升至14.5%,基本形成规模带动强、网络支撑强、联运组织强、服务保障强、发展质效强的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体系,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率降至12.5%左右。到2035年,全面建成“联运高地”,海铁联运水平全国领先,江海河联运能力全国先进,空陆联运和公铁联运实现特色化发展,打造成为全国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的浙江样板。

二、健全多式联运枢纽体系

(一)构建多层级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强化杭州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增强宁波(舟山)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国际服务功能,深化温州、金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提升嘉兴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全国服务功能,同步推进湖州、绍兴、衢州、台州、丽水等区域性交通枢纽建设。

(二)完善差异化多式联运枢纽功能。杭州重点提升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能级,打造以空陆联运为特色的多式联运枢纽。宁波(舟山)加快千万级集装箱泊位群建设,打造以海铁、江海河联运为特色的国际物流枢纽。温州、台州谋划推进近洋航运中心建设,打造以海铁联运和海河直达运输为特色的多式联运枢纽。金华(义乌)高质量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打造以公铁、海铁联运为特色的多式联运枢纽。嘉兴充分发挥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港和长三角航空联运中心优势,打造以海河、空陆联运为特色的多式联运枢纽。

(三)推动海港、陆港、空港枢纽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宁波舟山港、金华(义乌)中欧班列集结中心、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嘉兴南湖机场等枢纽协同发展,强化枢纽间通道建设。推动设施衔接、信息互联、政策业务协同发展,支持开行跨枢纽联运线路,探索一体化运营组织模式创新。

(四)加快综合性货运场站建设。优化综合性货运场站节点布局,加快萧山(白鹿塘)枢纽、华东国际联运港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兰溪港区铁公水多式联运枢纽、衢州四省边际多式联运枢纽港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诸暨东货场改造提升工程,谋划推进杭州北、杭州星桥、嘉兴马王塘、绍兴钱清等铁路货运场站项目。建成投用嘉兴星光、金华方村等内河集装箱作业区,打造“十枢多点”水运物流节点。推进国际集货拼箱基地、航空异地货站、内陆无水港、卡车航班集结中心、邮政快递集散分拨中心等专业化场站建设。

三、完善多式联运通道网络

(五)提升骨干通道能力。畅通湖嘉甬、杭金衢、杭甬、义甬舟、金丽温、金台、甬台温等多式联运骨干通道。打通海铁联运堵点卡点,加快金华铁路枢纽扩容改造工程建设,推进沪乍杭铁路、温武吉铁路、金温货线扩能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干线航道联网提质,积极推进京杭运河畅通工程、浙北海河联运通道工程、高等级航道达标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富春江二线船闸,破解瓯江航道瓶颈卡点,谋划推进浙赣运河、太湖沟通、环杭州湾水运通道(杭甬运河复线)等前期工作。加快跨区域且通道作用显著的干线公路建设,推进甬舟高速公路(884154)复线、合温高速、甬金衢上高速等项目建设。

(六)完善末端集疏运体系。加力推进铁路专支线引入沿海港口、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等,畅通铁路运输(884155)“最后一公里”。鼓励既有铁路专用线挖潜增效,推动共享共用。因地制宜提升改造一批短支航道,实现千吨级船舶通港达园入企。

四、加快货源市场拓展

(七)完善内陆腹地网点布局。加快内陆无水港布局建设,着力提高省外海铁联运货源比例。主动融入长三角港口一体化布局,协同推进以太仓港为核心的长江支线集装箱中转中心建设,加快推动重庆、武汉等中上游节点布局。推动完善长三角地区航空前置货站集货网络,探索开展前置货站安检前置试点。

(八)拓展海外物流节点网络。深化宁波舟山港与东南亚、南亚、中东欧等地区合作,加强全球化港口布局。加快浙江中欧班列(义新欧)境外集散中心建设,积极参与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等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拓展国际公路运输系统(TIR)、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GMS)国际物流运输网络。布局欧洲、北美等海外航空货站,打造境外转运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重点出口市场和“一带一路(885494)”节点枢纽城市布局,深化“国企+民营”合作模式,提升集仓储、干线运输和配送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能力。

(九)强化联运服务模式创新。加快推动适箱货物“散改集”“件改集”,推动大宗物资“公转水”“公转铁”。培育宁波舟山港到重庆、合肥、义乌等地海铁联运精品快线,创新打造“中欧班列+海铁联运”“海铁联运+海运快线”“江海直达+长江班列”等模式。探索铁路总包、高铁(885562)快运、空铁联运、国际铁公联运等联运新模式。引导船公司在内陆重要港口、铁路物流基地、无水港等布局建设公共提还箱点,推进集装箱循环共用。鼓励发展货物集拼模式,支持企业开展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推行集装箱外贸内支线进出口双向运作模式。

五、提升多式联运服务效能

(十)推广多式联运“一单(箱)制”。深化宁波舟山港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交通强国专项试点,推广全程提单关联承运人协议(CCA)模式。推进中欧班列单证物权化改革,依法合规拓展单证金融、监管等功能应用。探索发展以铁路货运为主体的多式联运“一单制”服务。完善“一箱制”服务体系,鼓励港口和铁路堆场互用、海运箱和铁路箱互换,推广海事“同装同查”等服务模式,优化“中途不换箱、全程不开箱”流程管理,实现“一箱到底、循环共享”。探索集装箱铁海联运“车船直取”运输模式。

(十一)推动多式联运设施装备升级。加快智慧港口、智慧机场、智慧货场、智慧航道等建设。推进港区、物流园区、铁路站场等装卸转运设施设备提档升级。加快研发江海直达、海河直达船型,推广内河三层集装箱船舶应用。推进义乌至宁波舟山港双高箱运输径路建设,鼓励构建内贸集装箱多式联运体系。推广清洁低碳运输装备,加快新能源(850101)车船研发应用,推动高速公路(884154)服务区、港站枢纽等建设充换电、加气(氢)配套设施,打造零碳航线、新能源(850101)重卡智能运输线路等。

(十二)推进多式联运数字转型。依托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打造省级物流可信数据空间,推动物流运单、货物跟踪、查验通关等数据开放共享。迭代升级“四港”联动智慧物流(SLGB)云平台,打造多式联运服务统一门户,拓展应用场景,实现省内外重要节点全覆盖。强化人工智能(885728)赋能,打造多式联运特色应用,完善“四港智运”大模型。

六、优化多式联运市场环境

(十三)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有序推进口岸开放工作。推广“离港确认”“船边(机坪)直提”“抵港直装”“铁路快速通关”“进口拆拼箱”等通关便利化措施,支持有条件地区争取开展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试点。推动跨境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试点扩面,积极争取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扩围。加快“浙江e港通”模式向省内外物流节点延伸扩面。深化电动汽车、锂电池(884309)、光伏产品“新三样”出海“直通车”服务改革。

(十四)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鼓励港口航运(881148)、铁路货运、航空寄递、货运代理及平台型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培育综合物流集成商,开展“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吸引国内外知名航运、货代、多式联运企业在省内设立总部或区域运营中心。鼓励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多式联运发展体系建设。

(十五)强化多式联运政策支持。加强多式联运领域相关立法研究,完善风控法务指引,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强化多式联运法治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出台省级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政策。积极争取国家“两重”“两新”等政策,以及中央预算资金等支持。鼓励各地合法合规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并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方式,支持多式联运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式联运项目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出台多式联运支持政策。

七、加强组织保障

省交通强省(民航强省)建设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构建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的工作体系,依托长三角一体化(885832)、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加强跨区域协同联动。全面落实省政府与国铁集团战略合作协议,共建海铁联运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推动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省属国有企业主体作用,加强与货源地政府、企业、平台合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要素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本实施意见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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