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司特(002538)(002538)因财报虚假记载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ST司特(002538)的违法事实包含两个方面:虚构工程建设业务,导致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导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来看,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司尔特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路发”)与某公司编制虚假的台车掘进合同及结算单,虚构台车掘进业务。贵州路发支付工程款3470.43万元,会计核算时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年度摊销至营业成本。
贵州路发与其他3家公司签订工程建设合同。3家公司未向贵州路发提供工程业务服务,为虚假工程建设业务。贵州路发支付3120.23万元,会计核算时将其中2家公司相关工程业务在2021年计入营业成本,将其中1家公司相关工程业务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年度摊销至营业成本。
上述事项导致司尔特2021年虚增资产4580.4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580.40万元。此外,上述工程建设业务在会计核算时,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分年度摊销,导致司尔特2023年虚增营业成本1734.85万元,虚减利润总额1734.85万元。
此外,司尔特向某2家公司虚假采购尿素,虚增营业成本1896.03万元。司尔特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司尔特生态农业(885505)科技有限公司向其他17家经销商虚假销售有机肥,虚增营业收入950.29万元。上述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业务导致司尔特虚减2021年利润总额945.73万元。
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司尔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对时任司尔特董事长金国清被处以30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时任司尔特总经理、贵州路发总指挥长金政辉等其余6名责任人处以960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