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调整拟议新闻付费规则:改按数字广告收入 2.5% 计算

2026-08-03 21:52:43
来源:IT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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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澳大利亚政府宣布《新闻谈判激励法案》(NBI 法案)最终定稿,该法案规定大型科技企业若未与该国媒体公司签署内容使用授权协议,需按数字广告收入的2.5%支付新闻业补贴。 2、该法案旨在敦促大型科技企业直接与当地媒体业达成协议,2.5%补贴金额高于实际谈判中需支付的费用,可视为一种“恐吓性托底”。 3、NBI法案最终草稿还有以下调整:取消对专业社交网站的排除;提升对弱势本地新闻出版业者的分配比例加成;设立对年收入低于15万澳元的小型出版商和初创企业的补助;扩大记者的定义,将制作核心新闻内容的自由职业者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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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8 月 3 日消息,澳大利亚政府当地时间今日宣布,即将提交审议的《新闻谈判激励法案》(NBI 法案)最终定稿。

根据这一法案,如果大型科技企业未与该国媒体公司签署内容使用授权协议,则需按照数字广告收入的 2.5% 支付新闻业补贴。该提案此前考虑实行总收入 2.5% 的付费结构。

需要注意的是,NBI 法案相关条款还是为了敦促大型科技企业直接与当地媒体业达成协议。2.5% 补贴金额(3.5~4 亿澳元)高于大型科技企业在实际谈判中需支付的费用(2~2.5 亿澳元),可视为一种“恐吓性托底”。

该税适用于在澳大利亚拥有“重要”社交媒体或搜索服务且本地收入超过 2.5 亿澳元(IT之家注:现汇率约合 11.89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包括 Meta(META)、Google、TikTok。

NBI 法案最终草稿还有以下调整:取消对专业社交网站的排除;提升对弱势本地新闻出版业者的分配比例加成;设立对年收入低于 15 万澳元的小型出版商和初创企业的补助;扩大记者的定义,将制作核心新闻内容的自由职业者纳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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