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4日,证监会披露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请余韩自本催告书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与证监会联系开具《缴款通知书》并缴纳10.2亿元罚没款,将罚没款直接汇缴至国库。逾期不缴,证监会将依照《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了解到,2019年6月25日至2024年8月16日,余韩控制使用“陈某某”等67个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段操纵“博士眼镜(300622)”,影响股票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操纵期间,“博士眼镜(300622)”股票价格从13.72元每股上涨至37.81元每股,涨幅达175.58%。同期,深证成指(399001)下跌9.36%,偏离184.94个百分点,违法所得为5.1亿元。
证监会决定没收余韩违法所得5.1亿元,并处以5.1亿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