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881153)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非京籍家庭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的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由“2年”,调减为“1年”。调整后,社保或个税缴纳满1年的非京籍家庭,在五环内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多子女家庭可再多购买1套;在五环外,不限购买套数。
同时,《通知》提出5项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根据新政,购房家庭中1人为公积金缴存人的,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夫妻双方均为缴存人的,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40万元,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200万元。对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当前已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再次购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支持本市公积金贷款存量房“带押过户”。居民家庭还可凭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开具的房屋装修装饰增值税发票,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本市自住住房装修,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
此外,《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房屋赠与政策。父母将家庭名下本市商品住房赠与子女的,将不核验子女的购房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