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广东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881153)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及时披露有息债务逾期事项。
广东证监局指出,公司时任董事长方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陈曦未按《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三款,《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保证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上述有关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方圆地产、方明、陈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广州市方圆房地产(881153)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881153)业为主的企业,2020年12月在上交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H20方圆1(175505.SH),发行规模9.18亿元。
同日,广州市方圆房地产(881153)发展有限公司(债券代码175505.SH,债券简称H20方圆1)发布重大事项公告,核心披露公司因未及时披露有息债务逾期事项被监管出具警示函,同时披露司法失信、债券年度报告关联交易内容更正等风险事项。
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方壮鑫新增限制高消费(883434)记录,同一执行案件下,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案金额26.26万元,公司款项全部未履行,失信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同时,公告对公司对2024年度、2025年度债券年度报告关联交易内容进行补充更正,补充披露关联方经营性资金拆借数据:2024年度关联资金拆出净额0.49亿元、拆入净额0.39亿元;2025年度关联资金拆出净额0.38亿元、拆入净额0.33亿元。
财务数据显示,方圆地产近年持续大额亏损,2023年至2025年净利润分别为-16.74亿元、-21.32亿元、-32.00亿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为负数,经营持续承压。
据公司2025年债券年报披露,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4.47亿元,其中受限资金1.37亿元;有息负债余额120.08亿元,其中短期借款0.09亿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80.91亿元,长期借款39.08亿元,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余额远大于货币资金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