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女儿在上海买房,福建一办事处副主任骗银行贷款1800万元利空

2026-08-19 15: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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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孙苏皖)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的刑事判决书。现代快报记者从中了解到,某办事处副主任谢某为给女儿在上海买房,指使其侄儿柴某和胞弟骗取银行(FITB)贷款1800万元,其中1543万元用于购房。法院判柴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指使柴某的谢某被另案处理。

2018年10月初,时任某办事处副主任谢某(另案处理),为了筹措资金供其女儿在上海购置房产,便联络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相关工作人员违规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并指使其侄儿柴某和胞弟(另案处理)对接具体事宜。之后,柴某和谢某胞弟分别联系张某、宋某,以张某购买茶叶、宋某购买石材等事由作为贷款用途,向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某信用社各申请贷款900万元。1800万元贷款中1543万元用于购房,剩余部分用于其他开支。

2023年10月25日,张某名下贷款届满由谢某一方结清;宋某名下贷款的还款资金被谢某胞弟用于矿山经营周转,造成亏损无法偿还,于2024年3月27日被某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核销,造成经济损失900万元。

法院认为,柴某伙同他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金融机构贷款1800万元,致900万元贷款无法偿还,给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法院判决柴某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据悉,指使柴某的某办事处副主任谢某被另案处理。8月18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就此事致电福鼎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谢某一案由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其对于判决结果并不清楚。随后,记者致电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工作人员要求发函,截至发稿前未获回应。

(文中人物为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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