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洛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着力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885406)问题,依法查处了一批网络餐饮领域违法违规案件。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部分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洛阳市涧西区某入网餐饮店向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提供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案
2026年1月5日,洛阳市涧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相关线索,对辖区内某入网餐饮店开展核查。经查,当事人向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二维码跳转异常、公章无防伪编号等问题。经许可备案系统查询,未查询到该主体的许可办理记录,且相关负责人未配合调查,现场核查亦发现该地址并非当事人实际经营地址。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相关规定。2026年1月,该局已将本案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办。
案例二:洛阳市老城区某入网餐饮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逾期未改正案
2026年6月3日,洛阳市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入网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部分食品未留存进货票据凭证。执法人员当场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2026年6月8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2026年7月,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洛阳市瀍河区某入网餐饮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
2026年5月6日,洛阳市瀍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入网餐饮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查获该店冰箱内存放两袋开封且已超过保质期的牛油果沙拉酱,当事人曾使用该过期沙拉酱制作并销售饭团。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2026年6月,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洛阳市洛龙区某入网餐饮店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且逾期未改正案
2025年12月24日,洛阳市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相关线索,对辖区内某入网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存在员工无健康证、未规范佩戴工作衣帽、后厨环境卫生不达标、食品储存及标识不规范、三防设施缺失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向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2026年1月2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复查,发现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该行为涉嫌违反《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026年4月,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洛阳市偃师区某入网餐饮店餐饮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且逾期未改正案
2026年4月16日,偃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入网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1名员工未取得健康证明。此前,该店已因同类违法行为被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未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885406)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2026年6月,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六:洛阳市孟津区某入网餐饮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6年5月14日,洛阳市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相关线索,到辖区内某入网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在外卖平台上架的商品名称标注为“肉松”,但实际使用的原料为牛肉味豆粉松,与商品名称不符,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2026年6月,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洛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