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资金管理新政全国推广:制度型开放再进一步

2026-08-20 13: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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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推广至全国,自9月14日起施行。该政策的核心亮点在于“降门槛、简流程、增灵活”,精准回应了广大中小规模跨国公司的实际痛点。 2、此次政策的推广,标志着我国跨境资金管理制度的“分层分类”框架日趋成熟,也意味着制度型开放正在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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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改革报社评论员 季晓莉

8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FITB)、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推广至全国,自9月14日起施行。

这是继2025年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全国推广之后,又一重磅跨境资金管理政策从“试点”走向“普惠”,通过给更多跨国公司的境内外资金管理“降门槛、减环节”,让钱在集团内部流动得更顺畅。

不到一年时间,两项资金池政策相继推向全国,标志着我国跨境资金管理制度的“分层分类”框架日趋成熟,也意味着制度型开放正在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推进。

此次政策的核心亮点在于“降门槛、简流程、增灵活”,精准回应了广大中小规模跨国公司的实际痛点。与主要服务大型跨国公司、门槛较高的一体化资金池业务不同,本次推广的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主打“普惠”牌。

企业只需满足外汇资金池和人民币资金池门槛之一即可入池,若主办企业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门槛还可再降一半。这种“错位互补”的制度设计,让更多“走出去”的中小企业和来华外资企业能够享受到政策红利,解决了过去部分企业因经营规模不达标而无法通过资金池开展集团内资金统筹调度的痛点。

在业务流程方面,新政大幅压缩了审批链条。备案办理权限下放至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实行“一个窗口”统一受理;不涉及额度调整的成员企业变更,可由合作银行(FITB)直接办理。这些措施显著减少了企业的“脚底成本”和等待时间。

额度管理方面,跨国公司可分别在资金池应计所有者权益的3.5倍和0.6倍内融入外债、开展境外放款,并可自主决定归集比例,实现了集团层面统筹调配与成员企业层面灵活使用的兼顾,同时鼓励优先使用本币开展业务。

截至6月末,已有260余家跨国公司备案该业务,惠及境内外成员企业超5500家。试点实践显示,相关企业资金流转效率提高、汇率风险敞口收窄、制度性交易成本显著降低。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一政策传递出的信号远超资金管理本身。从2015年人民币资金池政策、2019年外汇资金池政策,到2023年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2025年一体化资金池全国推广,再到此次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全国铺开,十年间中国跨境资金管理政策经历了从“分币种、分规模”到“本外币合一、分层覆盖”的演进历程。

在当前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下,中国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没有变,优化营商环境的步伐没有停。新政明确业务办理规范和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体现了“促便利”与“防风险”并重的审慎监管思路。

当然,全国地域广阔,各地跨国公司结构、业务需求差异较大,如何在统一政策框架下因地制宜做好落地实施,如何在简化流程的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测,是下一步需要持续关注的课题。

随着制度型开放的持续深化,中国将为跨国企业提供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也将在全球经济治理中贡献更多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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