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8月21日电(记者曹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今日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于8月25日至28日在京举行,拟继续审议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黄海华表示,2025年9月,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明确在破产申请审查期间,人民法院可以决定临时中止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二是完善破产管理人范围的规定;三是充分发挥重整制度挽救困境企业的功能,明确重整前协商的方式、程序并与重整程序衔接,完善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及批准制度;四是调整优化关于破产财产清偿顺位的规定;五是完善跨国破产制度,完善我国法院对跨国破产案件管辖权等规定;六是细化完善连带个人债务人债务清理相关制度,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