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应用场景创新,
推动新技术、新产品、
新业态规模化应用,
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前瞻布局和发展未来产业,
汇聚创新资源要素,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
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样板,
2026年6月30日
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了
《珠海经济特区应用场景创新促进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一起了解?
作为全国首部规范应用场景创新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共六章六十五条,包括应用场景开发与开放、应用场景支持与保障、标杆应用场景打造、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别规定等。
以立法之力,打通场景创新堵点
《条例》着力破解“不敢用、不愿用”困局,优化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规定采购单位可探索开展合作创新采购方式,针对目前市场上没有的、需要研发的创新产品,由采购单位从研发环节提前介入,先购买研发服务,再购买研发产品。同时,变通财政部相关规定,将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市级,压缩审批层级,切实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为打破业绩门槛,《条例》规定虽无销售业绩但经验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质量规范的新技术新产品,可以参加政府投资(采购)项目投标;此外,通过政府首购、订购等方式促进规模化应用,为创新产品进入市场破除门槛障碍。
为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应用场景创新,《条例》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围绕关键技术研发等核心需求开展场景创新;鼓励大中小企业结成场景联合体,支持底层技术跨界示范应用;鼓励专精特新(885929)“小巨人”、独角兽、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城市、产业场景建设,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在强化政府服务保障方面,《条例》明确政府“建机制、搭平台、强保障”的职能定位,通过制定完善场景创新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场景创新激励制度、建立场景清单与供需对接机制,畅通政府与创新主体常态化联系渠道,大力培育市场化场景服务生态,形成政府引导有力、市场主导高效、多元参与活跃的场景创新生态。
锚定重点领域,让场景百花齐放
《条例》精准锚定具身智能、人工智能(885728)、低空经济(886067)、海洋经济、生物医药、新能源(850101)等重点领域,通过立法形式明确相关领域标杆场景建设目标,发挥场景牵引作用,引导相关产业集聚发展,擦亮场景创新“珠海(883419)名片”。
在具身智能领域,《条例》支持和鼓励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远程终端服务系统等进入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场景;支持和鼓励具身智能在高危场所的应用,加快实现机器人替代作业。在生物医药领域,《条例》要求打造生命科技应用场景创新示范中心,建立创新药(002173)械产品入院常态化机制。在新能源(850101)领域,《条例》明确零碳校园、零碳医院(884301)、零碳园区、零碳工厂、零碳社区、零碳乡村等零碳示范项目,可以给予相关政策扶持。
《条例》全力支持合作区场景创新工作,创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特别规定”专章,明确合作区发展改革部门相关职责,支持建设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提升合作区场景创新统筹能力;聚焦要素跨境流动,建设跨境物流试点通道,构建适配无人运输、低空物流的跨境监管场景;推广“一会展两地”办展模式,开发琴澳“一程多站”旅游路线,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基层治理示范区,促进琴澳应用场景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