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常态化开展非法集资风险警示教育,河南省委金融办、大河财立方联合开展“豫案防非.以案示警”河南省非法集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深度拆解30起省内非法集资典型案件,以真实案例为抓手讲透骗局套路、揭露违法本质、普及防非知识,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种“非”得“非”:从非法批证到非法集资
——商丘市养老投资发展服务中心案件复盘
一、案件概况
2013年10月,涉案行为人赵某生向民政部门申请成立商丘市养老投资发展服务中心(民办非企业单位),采用行贿手段腐蚀干部,利用民政部门违规核发的业务范围含有“投资、储蓄、担保”字样的登记证书,开展非法集资活动。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累计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未兑付金额1.1亿元、未兑付人数509人。
二、套路拆解
(一)违规获取登记资质,定向吸纳老年储户资金。涉案主体采取不正当手段打通审批环节,取得含金融业务表述的登记凭证,对外宣称经营具备官方许可,降低群众戒备心理。依托社区活动、老年场所推广、熟人转介绍、纸质宣传材料等渠道,重点瞄准持有养老积蓄的老年人。对外虚构康养实体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保本保息,组建专职人员开展吸金推广,下调投资门槛扩大参与规模。前期按时兑付小额利息,打造经营稳定、收益可靠的假象,持续诱导老年人投入资金。
(二)编造项目掩盖资金缺口,拖延兑付危机。随着参与人数增多,本息兑付支出持续上涨,新增资金逐步不足以覆盖兑付需求,部分投资人收益出现延期。为掩盖资金运转失衡实情,涉案主体谎称配套养老项目建设顺利,将兑付延迟归因为项目回款周期(883436)拉长。集资款仅少量投入宣称的养老项目,大部分用于返还前期本息,通过多个个人账户周转资金,刻意隐瞒资金未全部投入实体经营的真相,维持虚假运营表象。
(三)资金链断裂,多方操作隐匿资产、规避追责。后期新增资金彻底枯竭,机构无力兑付本息,大量群众集中上访,风险全面爆发。为拖延处置、掩盖违法事实,相关主体采取多重手段:一是发布虚假经营通知,谎称资金即将到位、项目正常运营,稳住投资人;二是私下处置、过户名下房产与债权,转移涉案资产;三是业务协助人员互相推诿,以不知情、仅务工为由规避法律责任,大幅提升后续资产追缴、群众挽损难度。
三、案件处理
2014年12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8年10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某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贿罪,决定执行刑期11年。
四、案件警示
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非营利组织,不具备金融业务资质,严禁开展投资、储蓄、担保等金融活动,不得承诺还本付息、高额收益。面对养老投资高额返利诱惑,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认清高回报背后潜藏巨大资金风险。
(根据商丘市打非办提供材料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