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创业投资同业公会荣誉会长、原深创投(885413)副总裁蒋玉才表示,政府资金参与创投(885413),关键是发挥引导作用,而不是替代市场。
蒋玉才。资料图
在回顾我国创投(885413)行业发展历程时,20世纪90年代,一批具有国资背景的创业投资机构陆续成立。
进入2000年后,市场化创投(885413)机构逐渐兴起。政府引导基金模式开始发展,通过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将资金交由专业投资机构管理,以市场化方式支持科技创新企业成长。
这一模式随后得到国家层面的推动。2009年前后,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实施国家新兴产业创投(885413)计划,每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同时要求地方配套投入,五年间累计支持约200家创投(885413)机构。
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1号文”),明确政府投资基金是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并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的投资基金。
“当前政策将所有含财政资金参与的基金,统一纳入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范畴,并实施相应监管,这一做法延伸到政府引导基金参股的市场化子基金。”蒋玉才认为,按照1号文,只要政府财政资金参与出资,就被纳入政府投资基金范畴。
他认为,政府引导基金与政府投资基金在功能定位上存在差异。政府引导基金下设的子基金,应由市场化机构按照市场规律开展投资,遵循“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相关监管文件进一步强化了对政府投资基金的规范管理,要求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加强统筹管理,已有同类基金的,原则上不得新设,推动存量基金整合。
“比如深圳重点发展的‘20+8’产业体系,每个区针对同一个产业方向,原则上只能设立一只政府投资基金。”蒋玉才举例说。
在蒋玉才看来,创投(885413)行业具有高度特殊性,必须建立符合行业规律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机制和激励机制。当政府资金交由市场化机构管理时,如果项目取得良好回报,应给予合理收益激励和管理费。
蒋玉才建议,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应分为两个层次:
其一,各地政府主导设立的母基金、直投基金,其资金直接来自财政,必须严格管理,在决策方式与投资方向上作出明确规定;其二,对于市场化运营的参股子基金,应与其他基金一样,遵循市场化规律,做到收益共享、风险共担。
(作者:南方财经记者王达毓,见习记者苏磊编辑:郭晓洁,朱益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