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记者闫文瑞】8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草案)》。
市场监管所,是县(市、区、旗)市场监管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也是整个市场监管体系的“最后一公里”。这份文件,正是为这个最基层、最容易被忽视的环节立规矩——它的出台,意味着市场监管所的运行规则即将迎来一次系统性重塑。
事实上,该条例设定并非仓促之举。早在2019年,市场监管总局就启动了起草工作并公开征求意见,彼时征集到的243条意见,集中指向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办公场所等基层最现实的难题。这些来自一线的呼声,恰恰说明制度的“欠账”已经到了必须补上的时候。
从此次国常会明确的顶层设计方向来看,条例的着力点清晰而务实:“推动资源力量向一线下沉”,解决基层长期“事多人少”的困境;“强化科技赋能”,依托智慧监管、大数据手段提升效率;“提升监管和服务质效”基层市场监管所不仅要管得好,还要服务得好;“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这是所有改革的最终落脚点。
市场稳,预期才能稳。无论制度如何升级、技术如何迭代,都替代不了“脚底板”的功夫。偏远山村的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的隐蔽仓库,仍然需要监管人员一步步走到、一家家查到。新条例正式出台,将为这些坚守一线的基层执法者提供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