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住房公积金更好服务安居需求

2026-08-24 02:14:32
来源:证券日报
分享
文章提及标的
房地产--
消费--
数字经济--
查看股票机会下载客户端

日前,《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正式公布,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这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99年出台以来的第三次修订。此次修订拓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同时扩大制度覆盖面,将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自愿缴存范围。

在笔者看来,这不仅是住房公积金制度本身的完善,更体现了发展理念的转变。随着房地产(881153)市场发展阶段变化和就业形态日益多元,住房公积金制度也更加注重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的安居需求。

一方面,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已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是应时之举。

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之初,房地产(881153)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居民住房需求很大程度上集中于解决“住有所居”问题。因此,住房公积金制度长期以来主要围绕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以及偿还购房贷款等场景发挥作用。

随着城市发展进入存量阶段,居民住房需求也进一步拓展,住房消费(883434)的链条不断延长,消费(883434)场景更加多元。顺应这一变化,《条例》本次修订增加了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提取情形,并为今后根据住房消费(883434)变化继续拓展使用范围预留了制度空间。相关政策优化在覆盖居民住房消费(883434)支出、减轻居民负担的同时,也有利于提升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效能。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灵活就业群体规模持续壮大,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是“投资于人”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数字经济(885976)、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蓬勃发展,劳动者就业方式更加灵活多样。过去以单位为缴存基础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普惠性上存在一定局限。如何让更多劳动者享受到政策支持,已经成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需要回应的重要问题。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这使得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普惠性进一步增强,有利于满足更多劳动者的安居需求,增强其获得感、幸福感。

下一步,随着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等业务流程,细化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办法,制度红利将更加精准、高效地惠及缴存人,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将向着更加普惠、更加便捷、更加精准的方向迈进。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