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占比位居前列,最高法法官呼吁加强前端治理

2026-08-26 15: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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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政务公开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李小梅披露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占比约5%至6%,每年接近1000件。 2、她建议应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从“后端纠偏”转向“前端治理”,并加强行政复议前置工作的完善。 3、此外,加强主动公开是从源头减少行政诉讼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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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最高法受理的行政申请再审案件中,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占比约5%至6%,每年接近1000件。”8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的政务公开理论与实践研讨会(2026)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二级高级法官李小梅披露了这一数据。

李小梅介绍,政府依申请公开进行答复在行政行为中占比并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类型位居行政行为前列。但进入诉讼程序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在行政诉讼中的占比则相对靠前。以最高法院为例,每年受理的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约1.2万件,其中政府信息公开类诉讼占比约5%至6%,每年接近1000件。

上述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一个显著特征是衍生诉讼现象突出,所谓衍生诉讼,是指在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其他行政争议中“衍生”而来的诉讼。李小梅介绍,实践中,大量此类诉讼实质上不是为了获取信息,更大程度上是为了行政机关施加压力,背离了知情权获取的初衷。

基于审判实践,李小梅建议,应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从“后端纠偏”转向“前端治理”。她认为,许多争议始于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前端环节,法院可以通过延伸审判职能,在大型项目开展前为行政机关提供合法性审查支持,从源头减少后期复议和诉讼。

根据202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前置的落实同样关键。”李小梅认为,行政复议法第23条规定不予公开类型须复议前置,但目前各地把握标准不一。因此复议机关应加强对复议前置工作的完善。

此外,在完善依申请公开之外,加强主动公开是从源头减少行政诉讼的关键环节。李小梅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领域是诉讼高发区,如能按照规定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相关诉讼将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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