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8月25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促进房地产(881153)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出台优化土地供应、加大公积金支持、鼓励区县发放购房补贴、支持居民“卖旧买新”和“拆旧建好”等举措。
新政明确,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购买成都市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并阶段性实施贷款利息补贴。按照补贴标准,按实际正常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的20%予以补贴,补贴期限为12个月,自贷款首期本息回收之日起计算。同一笔贷款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
新政同时支持购买“好房子”。购买设计达到绿建一星级标准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即单缴存人最高可贷96万元、双缴存人最高可贷144万元)。
《通知》还提到鼓励区(市)县发放补贴支持购房。各区(市)县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因地制宜在团购、车位购置、换新等方面发放补贴或消费(883434)券,激发潜在需求加快释放。
此外,鼓励支持创新盘活存量。积极探索收购存量商办等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菜市场、养老服务、社区中心等公服配套设施,根据收购情况同步优化调整周边配套公服用地规划。探索将房票安置的适用范围从住宅拓展至商业、办公用房等非住宅物业的征收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