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老毛病”频发,彻底根治须斩断“我上面也有老大”的扭曲利益链中性

2026-08-30 13: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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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评论员 付克友

近日,针对媒体报道“不参加指定付费项目被导游威胁”等相关问题,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了情况通报。导游王某东被拘留、吊销导游证,涉事旅行社被吊销经营许可证。

不可谓不雷厉风行。问题在于,上一次的“低价团宰客”事件并不遥远,就在今年8月中旬,央视《财经调查》曝光云南昆明、西双版纳等地的部分跟团游产品乱象。这一次,不过是当地旅游的“老毛病”又犯了。问题一再发生,证明当地旅游业的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顽瘴痼疾”。每一次都是“舆情爆发—监管处罚—集中整治—死灰复燃”,监管与违法者之间,似乎形成了一种“周期(883436)性博弈”的结构。

为什么严打不绝、屡禁不止?“每个人多多少少都给我干一点,我上面也有老大,不要为难我。”导游王某东在大巴上这句“掏心窝子”的话,真正戳破了病灶。

这可能不只是一个人的道德溃败,而是一条利益链的系统性榨取,以及行业收入分配结构扭曲后的必然产物。

导游强迫游客购物这笔账,需要从“谁承担风险、谁获取收益”算起。在当地旅游市场上,存在一种“负团费—赌团—购物返佣”模式,本质上是一套极不正常的“风险—收益”分配机制。

不正常在哪里?组团的旅行社为揽客抢流量,纷纷推出零利润甚至负成本的线路。他们不仅不向地接社支付接待费用,反而向地接社收取“人头费”来实现盈利。地接社从接团第一天起就背负着亏损,只能将全部回本希望押注在游客购物返佣上。其中的收益全凭运气,业内称之为“赌团”。为了分摊风险,同一个旅行团可能被拆分成多个段落分别转包,每一段导游都要独立完成各自的返利指标。

导游一上车,身后站着一串“老大”:抽成人头费的旅行社、按高额比例返点的购物点、收取车队提成的运输方等。游客的每一分钱消费(883434),都要在这张网上被层层切割。

而很多导游零底薪,就靠着游客消费(883434)的提成返点来赚钱。于是,导游不再是“服务者”,而是“债务承担者”;游客不是“客人”,而是他必须完成指标的“猎物”。

这套链条的荒诞之处在于:风险被层层向下转嫁,收益却被层层向上抽走。劳动无法换取体面收入,“胁迫”就成了一种结构性的“理性选项”。当王某东威胁游客时,他既是施暴者,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受害者”。

而舆论和治理始终习惯于把导游钉在道德十字架上,处置更多的也是链条末端的个体。但末端治理越严厉,系统越会迅速生产新的“末端执行者”来填补空缺。

只要这种“负团费—购物返佣”的利益链条未被斩断,链条末端的顶风作案就不会凭空消失。因此,根治云南旅游(002059)的“老毛病”,必须从旅游从业者的收入分配结构开刀。具体而言,至少需要三重“手术”。

一是重构导游薪酬体系。将导游服务费从团费中单列,由游客或平台直接支付,确保导游获得与劳动相匹配的底薪和社保。导游有了体面收入,才有体面服务。

二是斩断“低价引流”的根。将旅游在线平台纳入旅游市场监管的连带责任主体,对明显低于合理成本的旅行团实行强制审核与风险提示,让流量分配从“价低者得”转向“质优者得”。

三是打破购物返点的黑箱。对旅游购物点实行价格监管与返点上限约束,推行“明码实价、透明返点”,让天价回扣无处遁形。同时建立旅行社信用评级与导游执业档案的实时联动,让违规成本从一次性处罚升级为“持续性禁入”。

让服务的归服务,让购物的归购物。盯着下面的导游打,永远打不完。唯有改掉上面那套扭曲的收入分配结构,彻底斩断旅游消费(883434)返点的利益链条,才能让导游回归服务本位。当平台不再靠低价团来收割流量,旅行社不再靠购物返点来维持运转,导游不再需要靠威胁游客来“还债”,“我上面也有老大”这句话,也才会真正从大巴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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