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资金回笼 新安洁达成一笔6800余万元债务处理协议

2026-09-08 19: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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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新安洁公告,全资子公司中牟新安洁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与中牟县农业农村局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处理涉及债务总额约6856.73万元的应收账款清收工作。 2、债务方承诺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止,分24期偿还让渡后的剩余债务约6312.37万元。 3、本次债务处理有利于加快资金回笼,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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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新安洁9月8日晚间公告,为有效推进公司及子公司大额应收账款的清收工作,改善资金流状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牟新安洁环境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债权方)与中牟县农业农村局(简称:债务方)依据中牟县人民法院(2023)豫0122民初5733号《民事判决书》和(2026)豫0122民初1276号《民事判决书》及其对应执行案件,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执行和解协议》。

据悉,上述债务处理涉及的债务总额约6856.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1%。其构成包括:1、本金:5888.10万元;2、违约金(一般债务利息):503.84万元;3、迟延履行判决期间债务利息:444.36万元;4、诉讼费:20.42万元。

截至目前,债务方中牟县农业农村局已按《协议》约定支付100万元欠款。按照《协议》,债权方同意有条件让渡债务方迟延履行判决期间债务利息约444.36万元。债务方承诺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8年8月31日止,分24期偿还让渡后的剩余债务约6312.37万元。

新安洁表示,本次债务处理有利于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快资金回笼,降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此外,本次债务处理涉及有条件让渡迟延履行判决期间债务利息,不涉及欠款本金及违约金(一般债务利息)、诉讼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王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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