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公布新版《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 2027年起按照经营活动发生地原则统计

2026-09-10 17:39:47
分享
文章提及标的

人民财讯9月10日电,9月1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修订后的《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下称《办法》),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办法》修改了统计单位的统计原则,将原有的“按照在地原则进行统计”明确为“按照经营活动发生地原则进行统计”。

新增对“经营活动发生地”具体内涵和“主要经营活动的发生地”判定办法的规定。具体来看,经营活动发生地是指统计单位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存在多处经营活动发生地的,原则上将营业收入(批发和零售业采用毛利)份额最高的场所确定为主要经营活动的发生地。

对于新经济业态,《办法》规定,在互联网平台开展经济活动的单位,按照“经营活动发生地原则”进行统计,线上活动与线下活动遵循相同的统计原则。

此外,《办法》将统计单位类型拓展调整为“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视同法人单位”四类。新增的视同法人单位类型,是指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身名义开展活动,拥有包含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的相关单位。

《办法》拓展视同法人单位适用范围。结合统计工作实践,明确“达到一定规模的汽车整车(881125)制造行业产业活动单位、律师事务所分所、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等单位”在统计上视同法人单位。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