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电动重卡推广应用成果及政策体系构建情况。
前8个月新增电动重卡
同比增长212%
今年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聚焦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全面构建完善政策体系,统筹推进示范站建设、财政金融支持、补能服务提升和电网配套保障等重点工作。今年1月至8月,全省累计新增电动重卡1.36万辆,同比增长212%,渗透率达到33%,同比提升20个百分点,较去年年底提升16.1个百分点;其中,8月份全省新增电动重卡3245辆,单月渗透率达57.3%,较7月份提升10.5个百分点。
补能网络建设是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的关键基础,山东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全力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布局完善。目前,首批88座大功率充电示范站已于8月底全部建成,包含高速公路(884154)服务区10对20座示范站、普通国省道68座示范站。其中,高速路网示范站的全面落地,标志着我省电动重卡绿色补能“环形廊道”正式贯通,高速干线绿色货运补能体系正式迈入成网运营新阶段。普通国省道示范站全域铺开、点位落地,成功串联全省16市路网通道,初步建成贯穿全省的电动重卡补能网络,为全省电动重卡规模化补能体系建设筑牢底层基础。在示范站建设引领下,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建成重卡充换电站200余座,全省绿色补能基础设施水平快速提升,初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发力”的良好互动格局。
此外,在建设模式上,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高速公路(884154)示范站由高速运营单位、国网公司等联合建设,普通国省道示范站由所在市根据本地情况确定承建单位,并明确国网公司负责红线外配套电网升级改造的投资建设。同时,通过专项债和贴息政策,有力支持示范站建设。
每辆车最高14万元补贴
最高2.5个百分点贴息
据介绍,省财政厅立足财政科学管理,坚持集中财力办好事、办大事,围绕“购车减负、充电便捷、延链强链”等方面靶向发力,多渠道筹集资金约32亿元,打好政策“组合拳”,为电动重卡产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聚焦“购车减负”,构建“补贴+减税+贴息+保险”支撑体系,让广大车主“买得起”。为破解电动重卡购置运营成本高的突出问题,省财政统筹好存量和增量政策,用真金白银为经营主体降成本、减负担。一是实施国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车辆类型,给予每辆最高14万元补贴,可支持全省2万辆国四柴油重卡优先更新为电动重卡。二是实施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885431)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车船税全部免征的政策,进一步降低购车成本。三是实施购车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更新电动重卡,给予最高2.5个百分点贴息,同时对贷款担保费给予50%补贴,有效减轻车主融资负担。四是实施保险减负政策。通过“保费补贴+超赔补偿+注资引导”综合施策,努力降低车主投保费用,提高保险企业承保积极性。五是降低车辆运营成本。实施电动重卡运营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运营企业,给予每家100万元的运营奖励。
聚焦“延链强链”,丰富“研发补助+技改贴息+基金投资”工具箱,让产业发展“生态优”。省财政立足产业全局,用好相关领域政策资金,推动电动重卡及充换电设施相关产业技术迭代、产能升级。一是支持科技研发。对电动重卡及充换电示范站相关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符合条件的按上年度研发投入,给予最高500万元研发补助。二是支持技术改造。对电动重卡相关领域生产制造企业,开展的重大技改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引导企业扩产能、优品质。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推动省级政府投资基金通过参股或共同投资方式,已支持电动重卡相关产业项目105个,投资金额124亿元,以市场化方式助力产业发展壮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