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波监管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对照财政部党组各项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以提升财政政策效能与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不断健全协同监管工作机制,扎实做好中央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全流程监管,有力保障中央财政资金科学、规范、高效使用。
一、坚持政治统领,锚定监管正确方向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监管局政治机关属性,始终把中央转移支付监管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谋划、部署和落实,心怀“国之大者”,深刻把握转移支付在均衡财力、保障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牢牢把住监管工作的正确航向。二是聚焦中心任务,统筹重点攻坚。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全过程监督,不断推动财政资金使用提质增效。强化政策研判,科学谋划年度转移支付监管工作要点,梳理形成重点资金核查项目清单。紧盯超长期特别国债等重要资金项目,对照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强化内部统筹调度,确保重要资金专项专人监管。三是深化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建立与属地财政部门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定期开展工作会商,围绕要点通报、台账比对、情况核实、系统优化等方面开展集体研究和探讨,通过同向发力实现线索互通、要点共研、整改共促。及时传导监管工作要求,督促地方按时报送指标分解下达、绩效自评等相关材料,协同做好日常监管、现场核查等各项工作,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共治格局。
二、强化全程管控,健全监管闭环机制
一是严把事前关口,筑牢源头防线。持续深入学习研读转移支付各项资金管理办法与政策制度,紧跟政策导向,夯实监管业务基础。严格按照授权开展资金预算申报审核,采取书面审核与实地抽查复核相结合方式,审查资金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备、流程科学规范,守牢资金准入第一道关口。二是抓实过程监管,加强动态跟踪。依托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等实施常态化监控,注重研判分析,强化对各类苗头性、倾向性情况的实时监测。在系统全面监控基础上,实行“线上提示+实地复核”双轨并行监管模式,定期对辖区试点示范和民生领域资金以及项目建设类资金等开展筛查,并逐一开展线下“靶向”核实,有效提升监管的精准度,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合规使用。三是做优绩效复核,提升资金效能。落实财政部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有力组织开展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复核工作,全面采集上一年度各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目标分解下达、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实际执行情况等基础信息,在书面全量复核汇总绩效自评情况基础上,综合考量资金规模、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区域特色等,选取部分资金开展实地评价,压紧压实财政与主管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促进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充分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
三、深耕治理效能,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一是建强监管工具,夯实监督履职底座。全面贯彻落实部内控委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内控是基础、不抓内控是失职”的理念,严格规范内部工作流程。持续更新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及管理规定“制度夹”,做好项目进度、资金流数据“信息表”,梳理典型案例“案例库”,持续丰富监管工具箱。分项目、分地区把握转移支付资金结构类型与规模变动趋势,动态监测资金运行态势,实现监管底数清、情况明。二是狠抓销号整改,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整改台账,综合运用电话督促、印发监管函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开展实地督导,督促责任单位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上,要求责任单位做好原因分析,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内部管理,统筹做好“当下改”与“长久立”,防止再次出现类似情况。三是深化调研赋能,推动监管成果转化。推动监管履职与调查研究深度融合,聚焦财政重点支持领域下沉一线摸实情,把推动政策落地、规范资金管理、优化执行效果作为调研落脚点。持续跟踪调研超长期特别国债、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等重大政策实施落地情况,分析研判政策实施效果,听取各方建议,及时做好总结梳理并向上反映。充分发挥监管局“探头”“哨兵”作用,积极关注梳理资金运行中好的经验做法、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等,把一线探索实践转化为政策参考,不断放大属地监管综合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