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证监局披露《关于对浙商证券(601878)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大路营业部、俞杭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实,浙商证券(601878)杭州杭大路营业部未识别廉洁从业风险点,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俞杭作为营业部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监会令第145号、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商证券(601878)杭州杭大路营业部、俞杭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