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息万五”“月费率0.6%起”“分期手续费低至每期0.3%”……面对这些眼花缭乱的数字,不少借过钱的人都有过这样的困惑:这笔贷款的真实成本到底是多少?为什么宣传里的利率看起来那么低,实际还款时却感觉远不止这个数?
这种“雾里看花”的借贷体验,正在成为过去式。为配合金融监管总局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9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885456)协会、中国银行(601988)业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中国小额贷款业协会联合发布了《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自律规范》(以下简称《自律规范》)。这份《自律规范》,被业内视为个人贷款成本透明化进程中的关键一步。
打破“各说各话”,统一行业执行标尺
《规定》落地过程中,一个现实问题摆在面前:如果各家机构对明示展示、弹窗触达、查阅权限的理解不一、执行尺度各异,部分机构就可能简化流程、降低披露标准,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破窗效应,削弱监管制度的实效。
正是针对这一痛点,《自律规范》立足行业实操,细化形成了可对照、可落地、可核验的统一执行口径。围绕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的展示要素、字段规范、息费列示口径、线上强制弹窗展示时限、借款人查阅留存路径等关键操作节点,《自律规范》都制定了统一标准,对明示信息展示内容、强制确认流程、查阅要求予以细化统一。
这意味着,无论借款人从哪家机构申请贷款,看到的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都有了一套可参考的共同标准。“随着《自律规范》的发布,合规操作有了明确参照,从业机构可以对照规范优化系统流程、改造前端展示页面;后续开展自律管理与检查也有了统一标尺,便于识别口径不一、披露简化、展示弱化等苗头性问题。”业内人士感慨,统一标准之下,选择性落实、变通执行等行为将无处遁形,公平一致的市场竞争环境有了制度保障。
厘清“谁主导谁负责”,压实贷款主体义务
过往助贷合作模式下,息费披露责任模糊、出事推诿的困境,一直是行业顽疾。借款人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贷款,往往只看到平台宣传页上的利率信息,实际放款机构是谁、综合成本如何构成,常常被层层嵌套的合作关系所掩盖。
本次《自律规范》的一个重要作用,便是进一步压实贷款主体义务、理顺多方权责链条。《金融时报》记者获悉,《自律规范》在监管文件基础上,进一步重申明示义务人,锚定贷款人作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贷款人通过合作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个人贷款业务的,可以委托平台企业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但不改变贷款人应当承担的主体责任。
换言之,通过锚定明示义务人,同时明确义务人对合作机构的管理责任,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各方落实明示要求的责任和义务,可以使得政策得以有效传导至市场前端。实践中容易出现的合作机构越权宣传、简化披露、隐瞒收费项目等问题,一旦出现披露瑕疵、违规收费等情形,可追溯对应主体责任。“谁主导、谁负责,谁经办、谁担责”的行业合规共识正在形成,保障《规定》落地不走样。
清晰的责任边界,也便于从业机构搭建内部管控流程、完善合作机构准入与动态管理机制,为后续自律检查、纠纷处置、自律惩戒划定了判定标尺。
消保理念贯穿始终,从源头减少纠纷
《规定》出台的核心导向,是破解借贷信息不对称问题,保障借款人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本次发布的《自律规范》,同样体现了消保始终贯穿的底层理念,实现监管精神的延续、细化与落地。
《自律规范》紧扣金融消费(883434)者保护主线,在监管框架基础上进一步保障借款人完整确认、查阅综合融资成本等权利。规范线上弹窗强制阅读确认机制,明确贷款人应支持借款人查阅其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材料,杜绝“一键勾选、快速跳过”等变相弱化消费(883434)者知情权的操作。明示表要求完整列明全部息费项目、收取主体、正常履约年化成本及违约或有成本,做到融资成本一目了然,助力借款人充分比对、理性借贷,从源头减少因息费不透明引发的金融消费(883434)纠纷。
“整套自律规范体系不只是业务操作细则,更是将金融消费(883434)者权益保护嵌入个人贷款业务全流程的行业实践。依托《自律规范》引导从业机构转变经营思路,坚持合规展业、透明定价,推动个人贷款行业回归本源,构建更加健康可持续的行业生态。”业内专家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