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305县道戴窑段改造工程

2026-09-21 18: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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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财摘要

1、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了兴化市305县道戴窑段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共计批准建设用地9.496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8.2828公顷,征收土地9.4964公顷。 2、兴化市须落实补充耕地,并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3、泰州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4、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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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地〔2026〕200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兴化市305县道戴窑段

改造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兴化市305县道戴窑段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泰政发〔2026〕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兴化市将位于戴窑镇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8.2828公顷(耕地6.7272公顷)、未利用地1.089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位于戴窑镇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1246公顷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9.4964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8.2828公顷,征收土地9.4964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兴化市305县道戴窑段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并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兴化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6年9月4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6年9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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