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召开专题会议,聚焦加油加气站、山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对相关单位和企业开展防雷安全工作指导,强化重点单位监管,进一步压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
近日,自治区气象局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8个部门,印发《建立自治区防雷安全行政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凝聚工作合力,进一步强化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防雷安全行政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联动机制将行政监管的刚性要求与检察公益诉讼的监督职能有机结合,着力破解破解当前防雷安全领域中存在的安全责任不落实、监管权责边界不清、隐患整改推进难等突出问题,形成协同增效的治理合力。
《指导意见》要求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防雷安全的政策法规;研究审议重大事项,强化部门协同联动;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各部门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推动信息共享与问题线索移送;深化联合监管与协同整治,全面推行“气象+检察+行业”三位一体的防雷公益诉讼协作模式;聚焦易燃易爆场所、旅游景区、学校、医院(884301)、大型商超、高层住宅、文物保护单位等雷电易发区和高危行业领域,强化源头治理,协同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此次协作联动机制的建立,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具体实践。通过“行政监管+公益诉讼”双轮驱动,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提升防雷安全协同治理能力。
(作者:玉素甫.吐尔公杨继臣许研穆凯代斯.赛都拉责任编辑:高宇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