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从即日起至11月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什么发布这份征求意见稿?最直接指向的就是更好回应劳动者关切。
近年来,我国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持续增长。数据显示,新就业群体总量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
从外卖到家、快递上门,到直播下单、网约货运,新就业群体提供的服务深度融入居民生产生活,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这样一个规模庞大、快速壮大的劳动者群体,其相关权益应当得到更多重视、更好保障。
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有着鲜明的问题导向。
目前,我国劳动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大多是按传统的工作模式和劳动关系来匹配的。然而,与传统工作不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大多没有固定工作单位,用工方式更多样,且流动性更强,规章制度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完善。
此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也的确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平台企业抽成高,如何监管?算法规则不透明,怎么规范?劳动者大量时间在路上,如何保障安全?这些问题时有发生,需要有更系统、制度性的解决办法。
近些年,有关部门针对外卖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等已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从职业伤害险到算法治理,有的是政策试点,有的是试行办法,一些经过实践检验、相对成熟的政策举措已具备上升为制度规范的条件,由此可形成更强的权益保障效力。
细看征求意见稿全文,很多此前劳动者关心或疑惑的问题都有了更清晰的办法指引。
例如,在权益保障上,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基本劳动权益,从劳动报酬、休息、恶劣天气劳动保护到职业培训、社会保险,提供了一份权益保障清单;
平台责任方面,征求意见稿特别明确了平台用工合作企业的责任义务,能够有效防范企业规避用工责任问题;
在纠纷处置上,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将新就业形态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职业伤害保障争议纳入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打通了劳动者维权的难点堵点。
未来一个月里,公众可以通过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写信等多种形式就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期待相关办法正式落地后,促进各有关部门形成更精准高效的管理服务合力,为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权益、职业成长增添底气,为平台经济破除“内卷式”竞争、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