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0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下达

2026-10-10 05:05:12
作者:熊彦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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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熊彦莎

财政部10月9日消息,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近日安排使用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5500亿元,用于提高县区一般公共预算保障能力和支持地方扩大有效投资。

下达地方的550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中,一般债务结存限额3000亿元,全部分配县区使用,专门用于提高县区一般公共预算保障能力;专项债务结存限额2500亿元,分配给今年第四季度有实际项目资金需求的地区,并向经济大省倾斜,支持优先保障在建项目资金需求,新建项目聚焦“六张网”建设等重点领域,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

财政部表示,将指导督促各地更好衔接项目储备和债券发行,加快发行节奏,畅通拨付链条,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促进政策早落地、早见效。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次启用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是在法定债务上限之内盘活存量举债空间,体现稳增长与防风险统筹,兼具投资拉动和预期引导作用,有利于缓释地方财政压力。此次分配额度结构清晰,一般债务结存限额全部分配县区使用,保障基层“三保”支出;专项债优先保证在建项目资金需求,力争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支撑四季度基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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