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国家重大战略落地实施与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甘肃监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财政部党组关于监管局“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紧扣全过程监管工作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健全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盯紧项目资金全流程,统筹抓好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规范管理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质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凝聚监管工作力量
一是把准政策导向,夯实工作基础。局党组多次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精神,结合甘肃省实际,把准超长期特别国债监管工作方向,做到监管目标清晰、职责边界明确、工作举措务实。二是高位统筹推进,健全工作链条。成立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组织落实工作,构建起谋划、调度、反馈、落实的闭环工作链条。三是细化任务分工,压实监管责任。研究制定专门监管工作方案,统筹全局力量,立足各业务处职能定位,推行“包干式”监管模式,围绕资金投向领域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晰重点监管范围、监管内容与监管方式,逐步实现各领域核查全覆盖、项目全流程跟踪,保障各项监管任务落地落细、执行有力。
二、健全制度机制,多方汇聚协同监管合力
一是全局统筹谋划,做到协同推进。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调度重点工作进度,研判处置重点难点问题,明确下阶段监管要求。结合财政部最新部署,探索“一季度一处室”重点现场监管模式,每季度确定一个业务处作为现场监管重点处室,其余业务处结合实际同步开展现场核查,推动实现季度工作有重点、核查工作出实效。二是线上线下联动,提升监管效能。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做实做细线上常态化监管,动态跟踪资金下达、拨付全流程,依托系统预警提示,人工研判梳理问题疑点,采取电话问询等多种方式核实线索,在此基础上靶向开展现场核查,推动监管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做实分析研判,积极建言献策。严格落实季报报送工作要求,系统梳理监管排查出的重大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成效,客观研判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共性问题与风险隐患;针对地方、部门反映的突出堵点难点,深入一线开展实地调研,拓展监管成果转化运用渠道,形成针对性对策建议,及时向上反映。
三、优化监管方式,贯通项目资金关键节点
一是密切关注项目申报环节。严格遵循“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工作原则,紧盯项目申报全流程,从严审核申报材料,重点核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两重”“两新”支持方向,是否对接地方“十五五”规划部署以及民生保障重点任务,督促地方及相关部门守牢项目投向合规底线。二是抓实抓细项目实施环节。落实全过程监管理念,聚焦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招投标组织实施、合同协议合规性、工程实际建设推进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督促项目严格按照既定规划推进实施,推动守牢工程质量底线,加快建设进度,切实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保障项目依法合规落地。三是紧盯严查资金使用环节。围绕资金分解下达、拨付流转、实际使用各关键节点,督促资金及时拨付、据实列支,引导项目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持续提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效益。
四、深化协同联动,持续放大整体监管效能
一是用好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并优化完善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商会议,互通项目申报实施、资金下达拨付使用、问题发现及整改落实等情况,全面掌握全省总体实施情况和典型风险问题,明确后续监管关注重点,做到举一反三;会后印发问题情况通报,联合督促地方与主管部门按期完成整改,充分利用核查监管成果,切实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二是完善项目资金监管台账。建立并动态更新项目资金监管台账,对项目调度推进、资金拨付运行、监管发现问题等信息及时更新完善,实行清单化管理、台账式销号,推动监管发现问题全部归集建档、不留死角;适时组织整改“回头看”,核验整改真实成效,压实部门整改反馈责任,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三是构建闭环工作流程。逐步建立起“发现问题—反馈通报—整改落实”闭环工作流程,开展核查工作时加强同发展改革部门、项目实施单位沟通对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减少以解释说明代替整改、整改责任悬空推诿等现象。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推送日常监管、集中核查发现问题,共享审计整改、重大问题处置、地方自查自纠相关信息,破除跨部门信息壁垒,推动数据互通共享,实现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规范管理一体推进。
下一步,甘肃监管局将持续抓实超长期特别国债监管各项工作,盯紧重点监管领域,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健全闭环监管体系,助力提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推动超长期特别国债承载的各项政策目标高质量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