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至9日,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在北京举行,双方形成16条成果共识。混合动力汽车贸易达成谅解,中方愿为稀土(884215)及永磁体对欧出口许可审批提供便利,双方还将继续推进电动汽车反补贴案企业价格承诺和复审程序。
这份清单释放了缓和信号,但不同表述对应的政策确定性并不相同。公开信息尚未完整披露16条成果的逐项细节,混动车贸易也尚未公布具体数量、车型、价格或市场份额安排。现阶段更适合将其理解为谈判方向和预期改善,而不是一套已经完全生效的贸易规则。
混动车成为焦点,与中欧汽车出口结构的变化有关。欧盟自2024年10月底对中国产纯电动汽车征收反补贴税,在原有10%基础关税之外,叠加7.8%至35.3%的额外税率;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此前没有被纳入同等的额外关税框架。车企对欧产品结构随之调整,混动出口增速明显加快。
中国海关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对欧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出口量同比增长155%,同期纯电动汽车出口增速为12%。欧盟统计局数据显示,2026年7月,欧盟从中国进口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50408辆,同比增长163.2%。2026年前四个月,欧盟自中国进口的混合动力汽车金额达到31.76亿欧元,首次超过纯电动汽车的28.08亿欧元。
这组数据指向的并不是单一政策因素。车型供给、价格竞争力和当地需求同样会影响销量,但纯电动汽车承担额外反补贴税、插混暂未处于同等税负框架,确实为出口结构变化提供了重要背景。欧洲方面关注的核心问题,是纯电动车关税的效果是否会因车型切换而被部分削弱。
市场关注的“出口减半”说法,目前仍缺少公开的正式参数支撑。相关报道和欧方会后表态曾提及,未来四年中国混合动力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对欧出口可能较原有预期减少“数百万辆”,也有报道提到欧方讨论过将中国品牌插混在西欧的市场份额压至约15%。这些内容尚不能等同于已经签署的配额或市场份额协议,后续仍需等待正式文件和执行细则。
中方提出的稀土(884215)及永磁体出口许可审批便利,也需要区分“审批提速”和“管制放松”。出口管制决定哪些产品、用途、企业和交易需要接受管理,许可证审批则是企业进入这一制度框架后的具体合规环节。审批沟通更顺畅,不代表出口管制已经取消,也不代表配额扩大或欧洲企业可以无条件获得供应。
目前公开信息没有披露这项便利化安排的适用产品清单、材料要求、审核标准、企业范围和审批时限。因此,欧洲企业能否据此获得固定供货量,仍待验证。对汽车、电机和新能源(850101)设备企业而言,政策便利首先可能改善的是交付时间的可预期性,之后才可能影响安全库存、生产排程和订单履约。把审批预期直接当成现货保障,仍存在较大风险。
纯电动车反补贴税也没有因为此次磋商而取消。双方只是继续推进企业价格承诺和复审程序,既有政策框架尚未被整体改写。由此看,16条成果至少包含三种不同层次:混动贸易是方向性谅解,稀土(884215)安排偏向审批环节的便利化,纯电反补贴案则仍处于既有程序推进阶段。
欧洲汽车产业承受的竞争压力,也不只来自进口数量。2025年,欧盟对华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同比下降34%至160亿欧元,而从中国进口额同比增长8%至220亿欧元。2026年上半年,欧洲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销量前三名均为中国车型,比亚迪(002594)宋PLUS DM-i约4.47万辆,比亚迪(002594)元UP DM-i约3.16万辆,奇瑞探索06 C-DM约2.99万辆。
中欧经贸关系因此呈现出一边谈判、一边强化防御和供应链布局的复杂状态。中国企业的产品和技术已经进入部分欧洲企业的生产与转型环节,欧洲企业也在寻找供应链多元化和本地化路径。双方若希望降低摩擦外溢,既要处理市场竞争,也要继续解决企业在许可、准入和产业合作中的具体问题。
对车企和供应链企业来说,短期最重要的不是依据“16条”立即大幅调整订单、库存或投资计划,而是跟踪三项后续进展:混动车谅解是否形成明确的车型、数量和执行标准;稀土(884215)及永磁体审批便利何时公布操作细则;纯电动汽车价格承诺和复审程序能否取得实质进展。明年1月的部长级会议及其后的细则落地,将更直接地检验这次磋商的实际含金量。
这份清单释放了缓和信号,但不同表述对应的政策确定性并不相同。公开信息尚未完整披露16条成果的逐项细节,混动车贸易也尚未公布具体数量、车型、价格或市场份额安排。现阶段更适合将其理解为谈判方向和预期改善,而不是一套已经完全生效的贸易规则。
混动车成为焦点,与中欧汽车出口结构的变化有关。欧盟自2024年10月底对中国产纯电动汽车征收反补贴税,在原有10%基础关税之外,叠加7.8%至35.3%的额外税率;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此前没有被纳入同等的额外关税框架。车企对欧产品结构随之调整,混动出口增速明显加快。
中国海关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对欧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出口量同比增长155%,同期纯电动汽车出口增速为12%。欧盟统计局数据显示,2026年7月,欧盟从中国进口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50408辆,同比增长163.2%。2026年前四个月,欧盟自中国进口的混合动力汽车金额达到31.76亿欧元,首次超过纯电动汽车的28.08亿欧元。
这组数据指向的并不是单一政策因素。车型供给、价格竞争力和当地需求同样会影响销量,但纯电动汽车承担额外反补贴税、插混暂未处于同等税负框架,确实为出口结构变化提供了重要背景。欧洲方面关注的核心问题,是纯电动车关税的效果是否会因车型切换而被部分削弱。
市场关注的“出口减半”说法,目前仍缺少公开的正式参数支撑。相关报道和欧方会后表态曾提及,未来四年中国混合动力及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对欧出口可能较原有预期减少“数百万辆”,也有报道提到欧方讨论过将中国品牌插混在西欧的市场份额压至约15%。这些内容尚不能等同于已经签署的配额或市场份额协议,后续仍需等待正式文件和执行细则。
中方提出的稀土(884215)及永磁体出口许可审批便利,也需要区分“审批提速”和“管制放松”。出口管制决定哪些产品、用途、企业和交易需要接受管理,许可证审批则是企业进入这一制度框架后的具体合规环节。审批沟通更顺畅,不代表出口管制已经取消,也不代表配额扩大或欧洲企业可以无条件获得供应。
目前公开信息没有披露这项便利化安排的适用产品清单、材料要求、审核标准、企业范围和审批时限。因此,欧洲企业能否据此获得固定供货量,仍待验证。对汽车、电机和新能源(850101)设备企业而言,政策便利首先可能改善的是交付时间的可预期性,之后才可能影响安全库存、生产排程和订单履约。把审批预期直接当成现货保障,仍存在较大风险。
纯电动车反补贴税也没有因为此次磋商而取消。双方只是继续推进企业价格承诺和复审程序,既有政策框架尚未被整体改写。由此看,16条成果至少包含三种不同层次:混动贸易是方向性谅解,稀土(884215)安排偏向审批环节的便利化,纯电反补贴案则仍处于既有程序推进阶段。
欧洲汽车产业承受的竞争压力,也不只来自进口数量。2025年,欧盟对华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同比下降34%至160亿欧元,而从中国进口额同比增长8%至220亿欧元。2026年上半年,欧洲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销量前三名均为中国车型,比亚迪(002594)宋PLUS DM-i约4.47万辆,比亚迪(002594)元UP DM-i约3.16万辆,奇瑞探索06 C-DM约2.99万辆。
中欧经贸关系因此呈现出一边谈判、一边强化防御和供应链布局的复杂状态。中国企业的产品和技术已经进入部分欧洲企业的生产与转型环节,欧洲企业也在寻找供应链多元化和本地化路径。双方若希望降低摩擦外溢,既要处理市场竞争,也要继续解决企业在许可、准入和产业合作中的具体问题。
对车企和供应链企业来说,短期最重要的不是依据“16条”立即大幅调整订单、库存或投资计划,而是跟踪三项后续进展:混动车谅解是否形成明确的车型、数量和执行标准;稀土(884215)及永磁体审批便利何时公布操作细则;纯电动汽车价格承诺和复审程序能否取得实质进展。明年1月的部长级会议及其后的细则落地,将更直接地检验这次磋商的实际含金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