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界的一片忐忑之中,加纳《2026年矿产与矿业法案》(Minerals(MTX) and Mining Bill,2026)草案于10月1日悄然出台。
加纳政府正在酝酿用一部新法律替代从2006年运行至今的《矿业采矿法》,新出台法律的关键点是强化国家在矿业公司重大决策中的话语权、缩短采矿租约、推动本地加工。
加纳矿业约占其GDP的14%、出口收入的一半以上。加纳还是非洲最大的黄金生产国,在加纳的黄金企业有纽蒙特(NEM)、金田(GFI)、紫金矿业(HK2899)等。因此,加纳在矿业领域的动作尤其值得在加纳的黄金企业予以关注,因为很可能改革首先从黄金行业开始。
第一,关于特殊股(Special share)否决权。在2006年的《矿业与采矿法》第60条里,赋予了矿业部长权力,可以要求矿业公司面向国家发行一种“特殊股”。这种特殊股通常没有投票权,也不参与分红、利润或公司资产分配。但2026年以后的新矿业法案,将赋予国家对矿业公司重大交易的事前同意权。虽然加纳土地与自然资源部部长伊曼纽尔.阿尔马-科菲.布阿(Emmanuel Armah-Kofi Buah)主动澄清此举并非“全面国有化”和“没收资产”,但加纳政府对于矿业公司加强监管是非常明确了。
第二,草案的另外一项重大变化是采矿租约期限缩短了一半。即从现行法律下的最长30年,缩短为15年。如果矿山预计寿命短于15年,以较短者为准。此项变化对于矿业公司来说,需要对项目融资和投资回收周期(883436)进行重新测算,同时,续约谈判的周期(883436)更短。
第三,延伸国内矿业产业链。草案授权政府,一是要求矿业公司在加纳境内进行矿物加工;二是限制或禁止未加工的精矿出口。近几年,加纳政府一直强调本地所有权、技术转让和国内加工,并扩大本地承包商在矿业中的权重。从草案看,目前尚未给出这些限制的具体时间表或覆盖矿种。
第四,社区的话语权进一步增强。一是社区推荐前置。申请矿业许可证的矿业公司,须首先获得矿区所在的当地社区的推荐,社区意见作为申请材料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中央机关。二是设立矿区委员会(District Mining Committees),明确矿区所在的社区,在许可证申请程序中的正式角色。三是整合勘查牌照。废除现行的踏勘许可证和探矿许可证,合并为单一的勘探许可证(Exploration Licence),最长5年。持证人须在2年内证明在执行获批工作方案上取得进展,延期不超过5年。5年后仍无实质进展,政府可收回许可。打击“占地不探”的投机空间。
虽然该法案目前仍处于议会审议前的立法程序,最终条款将来仍然可能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