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0月16日消息,中国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自然人陈秋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行为罚没1.82亿元。
经查,2024年10月10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筹划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告,该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九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不晚于2024年3月22日形成,公开于2024年10月11日。陈秋航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4年10月8日。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陈秋航控制、利用多个证券账户买入相关公司股票,内幕信息公开后全部卖出。经计算,获利2581万元。
2024年10月8日至10日,陈秋航将内幕信息告知他人。
上述违法事实,有上市公司有关公告和文件、有关证券账户资料及交易流水、银行账户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证监会决定,没收陈秋航内幕交易违法所得2581万元,并处以1.55亿元罚款,对其泄露内幕信息行为处以100万元罚款。
同时,对陈秋航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用他人名义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上市或者挂牌的所有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