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乌苏金融监管支局发布批复称,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中心支公司《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中心支公司乌苏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永保塔字〔2026〕12号)已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中心支公司将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中心支公司乌苏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新市区街道洛河路社区重庆路300号新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苏支行机关大楼6楼。
二、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中心支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
本内容由AI辅助生成,已人工校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