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宁波新房销售细则均已出台:大体一致,细节有差

2026-10-19 20:43:18
来源:财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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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宁波相继落地商品房销售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在资金监管、按揭发放和现房销售引导上划出了高度一致的底线,同时在执行弹性各有侧重。

梳理杭州、宁波细则,两个城市的框架高度趋同:

1、新老项目过渡:统一以2026年8月28日为界,8月28日(含)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按原政策执行;8月28日(含)前“已拿地未取得工规证”“已挂牌”“历史遗留问题”等项目,分别设置2027年底、2028年底的差异化过渡期。

2、土地款缴纳期限:土地款均为“30日内缴纳50%首付、余款2年内缴清、不计利息”。

3、资金监管: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购房资金全部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竣备+水电气到位后解除资金监管。

4、开发周期(883436):支持项目分期进行工规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证和竣备的申请;毛坯和精装可分阶段竣备。

5、企业可自主选择预售或现房销售:除在土地出让公告中明确实行现房销售的项目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主选择预售或现房销售。

其余一致方面还有按揭须在竣工备案后发放、一个项目只定一家主办银行等。

两城主要区别在于:

1、预售门槛:杭州单幢建筑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即可预售(不要求预售证内其他楼幢全部封顶);宁波需同一张预售证下所有楼幢全部达到主体封顶才可预售。

2、现房销售门槛:杭州为竣备+具备交付条件,鼓励拿大证;宁波为强制竣备+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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