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返还480万元意向金
10月22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通报,已对浙江盘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对田某等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天眼查信息显示,盘石于10月22日新增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返还意向金480万元及相应利息,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执行法院为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同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亦对该公司执行立案,执行标的521万余元。
公开信息显示,盘石由田宁于2004年在杭州创立,靠聚合中小网站、提供按点击付费的网盟广告服务起家,曾被视为百度(BIDU)、阿里之外的"网盟一极",2018年完成22.5亿元D轮融资后估值达102.5亿元,一度是杭州互联网圈风头无两的"百亿独角兽"。从昔日"网盟大佬"到如今身陷合同诈骗风波、背负失信与被执行双重记录,落差令人唏嘘。
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不仅意味着公司信用崩塌,还将直接影响其融资、招投标与业务合作;若合同诈骗罪名成立,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刑事追责。案件后续进展值得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