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涟水农商银行深入贯彻落实监管部门关于加强中小金融机构股东股权管理的工作部署,把股东股权管理作为完善法人治理、防范金融风险的“先手棋”。围绕入口把关、过程管控、流转规范、行为约束四个关键环节,该行构建起覆盖股东全生命周期(883436)的管理体系,推动股权管理从“静态登记”向“动态治理”转变,为全行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夯实制度根基。
严把准入关口,从源头筛出“合格股东”。股东质量是公司治理的第一道关口。该行坚持“选优、选准、选稳”,设置清晰刚性的准入门槛:入股资金必须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严禁以借贷资金、理财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从源头上杜绝“带资入股、空手套白狼”。在审核深度上,该行对拟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实施向上穿透核查,逐层识别实际控制人、受益所有人及关联关系,确保股权结构真实、透明、可追溯。同时,要求主要股东签署《主要股东承诺书》,以契约形式明确权利义务与合规责任,把监管要求转化为股东的行为自觉。
依托省级平台,让股权流转“阳光运行”。该行将股权变更、质押、继承、转让等事项统一纳入线上登记备案,通过联合银行(UBSI)股权管理系统报送江苏省股权交易中心审核,实现股权变动“线上留痕、集中登记、专业把关”,有效压缩私下交易、暗箱操作的空间。在质押管理上,该行强化审批刚性约束:主要股东股权质押必须经董事会审批,并设置质押比例上限,防止过度质押、循环质押引发的股权不稳定风险。在转让环节,同步对受让方开展资质审查,做到“股权转让到哪里,资质审查跟进到哪里”,确保股权在合规轨道上有序流转、新老股东平稳交接。
动态评估复核,让股东管理“常态体检”。股东资质不是“一考定终身”。该行建立股东动态评估与黑名单制度,每年对全部持股1%以上股东开展常态化资质复核,重点核查财务状况、信用状况、关联交易与履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置资质弱化、行为失范的股东。对触碰监管红线、不符合持续持股条件的主体,纳入名单管理并限制相关股东权利,形成“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管理闭环,避免股东资质“一劳永逸”。
出台负面清单,划清股东行为“红线”。围绕股东履职与交易行为,该行制定出台股东负面行为清单,逐项列明禁止性行为,明确违规干预经营管理、违规关联交易、违规处分股权等损害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行为的禁区,为股东行为提供清晰指引,也为日常监督、问责处置提供了可执行标尺,真正让“软约束”变成“硬规矩”。
下一步,涟水农商银行将持续完善股东全生命周期(883436)管理机制,以更严的标准管好股权、以更实的举措管住股东,把股东股权管理成效转化为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三农”和地方发展的内生动力,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徐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