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讯据民政部10月28日发布的通知,民政部养老服务司组织修订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国家标准(原标准为《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28日。
新修订的标准明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遵循“自愿申请,科学合理,质量为重,注重实效,客观公正,程序规范”的原则,综合考察机构的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和服务情况进行等级划分。
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一级至五级,等级越高表示综合能力越强。等级标志由五角星图案构成,一颗星对应一级,五颗星对应五级。
在动态管理方面,等级有效期为3年,自颁发证书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前3个月,养老机构应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复评;未按时申请的,有效期满后原等级自动失效。复评通过后,有效期自新证书颁发之日起重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