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寿(601628)财险淄博市中心支公司淄博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高新区救助专员联合临淄区法院执行局,成功追偿路新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款91718.71元。该款已由临淄区人民法院扣划到位,公示后预计11月初拨付至救助基金账户。
2023年11月29日5时44分,路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伤势过重,救助基金办公室为其垫付抢救费用91718.71元至齐都医院(884301)。追偿中,工作人员拟通过参诉推进,案件已缺席审理、判决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但判决书未载明救助基金垫付金额。工作人员当即向书记员释明:认定书出具早于救助基金核算节点,并非没有该笔款项。
10月16日,工作人员获悉执行法官正组织本案赔偿款调解、扣划在即,随即联系法官说明垫付情况。因一审未涉及救助基金,法院要求当事人出具书面材料。联系律师未果后,转而联系伤者家属,动员其当庭向法官表达主动偿还意愿,得到应允。
10月19日,承办法官告知赔偿款已扣划至法院账户。工作人员立即代拟《情况说明》《指定收款申请书》,当日赴临淄区凤凰镇由当事人签字按手印,送交执行局办理拨付。
本案是救助基金办公室创新追偿方式的又一次成功实践。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应救尽救、应追尽追”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