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煤澳大利亚(HK3668)(03668)发布公告,就有关Glencore框架售煤协议、Glencore框架购煤协议及亨特谷销售协议(统称为该等框架协议)。由于该等框架协议各自将于2026年12月31日届满,且本公司拟于2026年年底后继续进行相关持续关连交易,于2026年10月23日,董事会议决重续协议或设定以下持续关连交易于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的年度上限(视情况而定),惟须取得本公司控股股东兖矿能源(HK1171)的确认,而有关确认已于2026年10月30日取得:(1)本集团根据Glencore框架售煤协议向Glencore(本公司附属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士)销售煤炭(850105);(2)本集团根据Glencore框架购煤协议向Glencore购买煤炭(850105);及(3)本集团仅就猎人谷地区采矿业务根据亨特谷销售协议向Anotero(Glencore的全资附属公司)购买煤炭(850105)。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为生产动力煤及冶金煤。Glencore自2017年以来一直为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之一。本公司认为,通过于本公司的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向Glencore供应煤炭(850105),本公司能够与Glencore保持良好业务关系,进一步扩大其业务营运并产生收入。
本集团已向Glencore及╱或其附属公司及╱或其关联实体购买及预期将继续向其购买煤炭(850105),以维护客户关系或满足客户对煤炭(850105)的特定要求(注意到本集团不生产某些规格的煤炭(850105))。计及维护客户关系的裨益及将以市价购买煤炭(850105),本公司认为Glencore框架购煤协议项下的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订立亨特谷销售协议的理由及亨特谷销售公司的业务目标为促进亨特谷合营企业生产的煤炭(850105)的销售,原因是亨特谷合营企业为非法团合营企业,在法律上无行为能力自行订立销售协议。亨特谷销售协议项下的安排旨在使相关参与者应占的煤炭(850105)可供亨特谷销售公司进行转售,而在进行有关煤炭(850105)销售后,亨特谷销售公司会将其收取的所有款项分配予参与者。因此,亨特谷销售公司的经营并非为产生利润,原因为亨特谷销售公司并无保留其收取的任何销售收入且并无因其履行销售职能而自参与者收取任何费用。考虑到上述情况,本公司认为亨特谷销售协议项下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