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东华润银行深圳分行及相关责任人因多项违规被处罚:机构被罚款295万元,三名相关责任人同步被问责。
公示信息显示,该分行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违规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绩效考评不符合监管要求、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到位。依据相关规定,深圳金融监管局对广东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罚款295万元。
在责任追究上,监管部门坚持机构与个人"双罚":对程靖涵、袁权分别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张馨文给予警告。
值得关注的是,这已是该分行短期内再次领罚。此前10月,该分行曾因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严、超授信额度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被罚款110万元,多名责任人被警告乃至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最长禁业期达7年。罚单接连落地,暴露出该行在信贷业务内控、绩效考核导向及合规管理上仍有短板。
当前,监管对银行业违规保持"零容忍"态势,处罚力度与问责深度同步加码。对银行而言,规范保理等业务开展、落实个人贷款"三查"制度、将合规要求嵌入绩效考评,才是防范风险、稳健经营的根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