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10月714家沪市公司披露1019份公告,已回购金额超326亿元
面对市场阶段性调整,沪市公司以实际行动传递信心。数据显示,10月,714家沪市公司累计披露增持回购股份及各类利好公告1019份,其中新增增持回购股份金额合计上限达165.07亿元。
增持回购股份方案也在快速落地。10月,190家沪市公司披露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合计回购股份金额超326亿元;53家沪市公司披露62份增持股份进展公告,累计增持股份金额达49.28亿元。
沪市公司增持回购股份整体稳步向好。2026年以来,沪市主板新增披露增持回购计划376家次,合计金额上限达966亿元;科创板新增披露增持回购股份计划180家次,合计金额上限达238.33亿元。
从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通过真金白银增持回购股份,到上市公司多名大股东承诺不减持或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一系列举措均体现了沪市公司持续向市场传递积极信号。
沪市公司增持回购规模持续抬升
数据显示,10月以来,77家沪市公司披露78份回购计划,合计回购金额上限达149.06亿元。
其中,19家沪市公司明确回购股份拟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涉及金额达57.11亿元,占比接近四成。
上市公司注销回购股份直接减少总股本,可以提升每股收益,成为其回报股东、价值含金量更高的回购股份方式。
目前,老凤祥(600612)、西安奕材(688783)、动力新科(600841)等沪市公司,已经先后加入注销式回购股份的行列。
单个回购股份方案的量级也在抬升。长鑫科技(688825)抛出上限达20亿元的回购股份方案,成为10月沪市公司中最大一笔回购股份方案。
同时,中科曙光(603019)、豪威集团(603501)、澜起科技(688008)、金发科技(600143)等沪市公司,均推出上限达5亿元的回购股份方案。
在10月末冲刺阶段,华虹宏力(688347)、中微公司(688012)均披露了上限达5亿元的注销式回购股份方案。
数据显示,10月的最后三天,沪市公司有30家次新增回购股份计划,涉及金额上限达41.75亿元。
增持方面,19家沪市公司新增增持股份计划20家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上限合计达16.10亿元,其中控股股东、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导的达12家次。
国茂股份(603915)、维远股份(600955)、江南新材(603124)的控股股东,拟分别推出上限达1.5亿元、1亿元、1亿元的增持股份计划;浦发银行(600000)、华勤技术(603296)、九州通(600998)等公司的董监高也纷纷出手。
10月单个增持股份金额最大的案例来自东芯股份(688110)控股股东,拟增持股份金额上限达6亿元。
沪市公司及重要股东积极落地方案
回购股份方面,2026年以来,海尔智家(600690)、兆易创新(603986)、东鹏饮料(605499)、赛力斯(601127),分别出资23.10亿元、11.15亿元、10.39亿元、9.83亿元回购股份。
增持股份方面,2026年以来,中国铝业(601600)控股股东已出资12.55亿元;西部矿业(601168)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以及中国海油(600938)、金田股份(601609)的控股股东均完成增持计划。
沪市公司的中期分红方案也在密集落地。10月以来,66家沪市公司披露中期分红方案,合计派现超415亿元。
中国神华(601088)、南京银行(601009)、中国铝业(601600)、伊利股份(600887)拟中期分红的金额,分别为212.56亿元、40.95亿元、36.46亿元、26.56亿元。
分红诚意还体现在比例上。京沪高速的中期分红占上半年净利润的57%;健康元(600380)承诺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90%且不低于15亿元。
股东在减持股份上的取舍更体现诚意。目前,越来越多沪市公司股东以不减持的承诺,给投资者吃下“定心丸”。
10月以来,累计39家沪市公司披露相关公告40份,其中17家沪市公司股东承诺不减持股份,13家沪市公司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8家沪市公司股东自愿延长锁定期。
不减持或提前终止减持股份的相关承诺,在10月末呈现密集释放态势。10月29日至10月31日,沪市新增30份相关公告,占10月沪市公司相关公告的75%。
红塔证券(601236)控股股东合和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2026年9月30日起36个月内不减持;翱捷科技(688220)实控人承诺未来12个月不减持;华大智造(688114)、天岳先进(HK2631)、中复神鹰(688295)等一批硬科技公司控股股东也加入承诺行列。
延长股份锁定期方面,航材股份(688563)控股股东自愿将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禾元生物(688765)实控人在公司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当日主动承诺延长锁定期。
此外,长龄液压(605389)、莎普爱思(603168)、永安期货(600927)、中衡设计(603017)等公司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