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36亿元!301127,宣布签订重大合同

2026-11-04 19:40:20
分享
AIME

问财摘要

1、武汉天源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与灵武市华新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等签订了灵武市1000MW/4000MWh集中共享储能项目设备+安装一体化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36.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2亿元。 2、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
免责声明 内容由AI生成
文章提及标的
武汉天源--
储能--
能源--
查看股票机会下载客户端

武汉天源(301127)作为联合体牵头方,签订36.4亿元重大合同。

11月4日晚间,武汉天源(301127)(301127)发布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近日,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与灵武市华新综合能源(850101)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以及内蒙古银河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签订了《灵武市华新综合能源(850101)服务有限公司灵武市1000MW/4000MWh集中共享储能(885921)项目设备+安装一体化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协议”),合同金额(含税)为36.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2亿元。

项目内容及规模方面,公告显示,灵武市华新综合能源(850101)服务有限公司灵武市1000MW/4000MWh集中共享储能(885921)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白土岗乡境内,项目建设一座1000MW/4000MWh储能(885921)电站,建设1座储能(885921)电站,配套建设1座330升压站。合同工期计划为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在合同款的规定方面,项目完成并网设备试验及调试合格后7日内,发包人应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或提供同额度保函后返还3%质保金额,如承包人采用保函方式提交等额质量保证金,则在本项目完成并网设备试验及调试合格后7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届满,无质量争议后支付。

武汉天源(301127)表示,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另外,公司还表示,合同有助于公司把握西北地区新能源(850101)配储及共享储能(885921)市场机遇,推动绿色能源(850101)业务由项目投资运营向设备供应、系统集成与工程实施延伸,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储能(885921)领域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武汉天源(301127)不久前披露的三季报显示,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63亿元,同比增长25.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亿元,同比增长9.89%。

免责声明:风险提示: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同花顺观点。同花顺各类信息服务基于人工智能算法,如有出入请以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平台为准。如有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同花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homeBack返回首页
不良信息举报与个人信息保护咨询专线:10100571违法和不良信息涉企侵权举报涉算法推荐举报专区涉青少年不良信息举报专区

浙江同花顺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浙ICP备18032105号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提供: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核发证书编号:ZX0050)
A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