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6日,凯达重工发布公告称,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在授权有效期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拟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