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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违规减持立案稽查 更严厉的处罚措施正在酝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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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用户:lwzh132 IP:124.128.86.*2008-05-08 12:38:56发表
建议没收非法所得,并处9000万元罚款!乱世需用重典!
用户:匿名 IP:121.228.31.*2008-05-08 13:21:54发表
当初的股改是完全不公正,不公平的......少数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利用他们的话语权,严重影响了股改的公平公正,为利己集团利用股改谋取暴利......严重损害了二级市场流通股股东!.......这些害众之马必须严惩,才能抚慰流通股股东的创伤!

大小非股票起始价一般为1元左右,每年享受着高分红(分红是按股数来分的,由于股价低.相对应分红金额回报就高!....1元股可分0.2元就是20%的收益)......另外.大大小小的上市公司的领导按其贡献大小领取着应得的丰厚的劳动所得报酬!
........去除劳动者所得工资....剩余利润应该由全体股东平等分享!

.......二级市场投资者取得股票时的最低价是该股的首日上市价.常常是几十元一股,.....从一元变成几十元.几十倍泡泡.难道是二级市场投资者制造的?

.........一边接手是一元一股,一边接手是几十元一股,同样是同一公司的股票,两个群体接股时的起始价不在同一起跑线上,怎么可以送了3股就可接轨了呢?应10送300股才能公平接轨!......怪不得大小非一有机会就赶紧抛.....因为政策为他们制造了本来不应该得的暴利馅饼......但这个馅饼是用二级市场投资的血和肉制成的!能吃得下吗?......

.......解决大小非流通问题,好的办法不是没有,例如;可将大小非几十股缩成一股,使其的每股股价跟发行价(或首日上市价)相同,然后再配售给流通股股东.......这样做大小非也许觉得跟以前方案相比利益有些损害!.....但请你们不耍忘了,二级市场股价是随人气而波动的,....股价跌得一塌糊涂的事不是没有发生过.....到时大家一起来享受就晚了.......!

.......解铃还得携铃人!政策的失误还须由政策来纠正......拿出勇气吧!

.......;目前要立即停止一切大小非解除!进行政策纠正!
用户:匿名 IP:123.55.132.*2008-05-08 08:58:04发表
证监会说话决不是放屁!希望你们这些害群之马明白!更严厉的处罚措施正在酝酿中!
用户:371qwer3711 IP:125.46.210.*2008-05-08 09:45:01发表
坚决要求接当时股改的承诺减持股票,反对一边游戏一边修改游戏规则
用户:匿名 IP:125.109.208.*2008-05-08 11:03:06发表
养肥了狼狈为奸的机构和庄家.饿死了亿万股民.一次又一次的残害悲剧上影.一批又一批股民被套.这样狼狈为奸.何时有人主持公道.没了散户就没有这个市场存在..
最新评论
用户:踏破股海万顷浪99 IP:60.5.38.*2008-05-11 02:46:23发表
缺少刑法的支持..行政處罰難以遏制減持潮
用户:匿名 IP:58.37.131.*2008-05-10 18:08:17发表
这样的事情还要立案稽查,你一个部门1年能立几个案啊?等你这个调查完了,不只又有多少违法违规的事情发生了。是不是怕板子打到了不能打得人啊?
用户:65536831 IP:218.71.25.*2008-05-10 13:59:23发表
总之而言受害的永远是中国庞大的散民.只能这里发泄一下.所谓的包青天只能在影幕上才看到.何时出来不得而知.这些违规大小非.和假信息披露.危害性极大.比如有些一比一的犯罪是步枪型.这些就是核武器杀伤力极大.这些官商相互.相奸.拿着招牌去抢劫.找法律不规范为理由.给他们留后路.草草了事.政府要严惩稳定市场要嘴到手到.该出手就出手..
用户:65536831 IP:218.71.25.*2008-05-10 13:59:20发表
总之而言受害的永远是中国庞大的散民.只能这里发泄一下.所谓的包青天只能在影幕上才看到.何时出来不得而知.这些违规大小非.和假信息披露.危害性极大.比如有些一比一的犯罪是步枪型.这些就是核武器杀伤力极大.这些官商相互.相奸.拿着招牌去抢劫.找法律不规范为理由.给他们留后路.草草了事.政府要严惩稳定市场要嘴到手到.该出手就出手..
用户:65536831 IP:218.71.25.*2008-05-10 13:59:16发表
总之而言受害的永远是中国庞大的散民.只能这里发泄一下.所谓的包青天只能在影幕上才看到.何时出来不得而知.这些违规大小非.和假信息披露.危害性极大.比如有些一比一的犯罪是步枪型.这些就是核武器杀伤力极大.这些官商相互.相奸.拿着招牌去抢劫.找法律不规范为理由.给他们留后路.草草了事.政府要严惩稳定市场要嘴到手到.该出手就出手..
用户:匿名 IP:202.105.15.*2008-05-10 13:44:53发表
引用:用户:GuShiQingRen IP:123.116.98.*2008-05-09 23:06:54发表
我认为限制“大小非”解禁是一个非常错误的做法,说的严重一点,证监会在犯法!心平气和地想一想,之所以“大小非”能够上市交易,是证监会制定的游戏规则。现在出问题了,却要让付出了代价的“大小非”承担,是不是太霸道了。其实解决“大小非”解禁的问题并不难,既然是代表政府的证监会制定的游戏规则出现了问题,政府就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提高印花税多收的银子,拿出一点来解决“大小非”解禁问题,由政府买单,这样既可以树立政府的形象,又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强烈呼吁证监会停止违法行为!!!
完全同意!大小非有权进行股改后的一切交易权力,不受任何影响,就象是市场中一般的股民一样,什么时候进出,不须要给任何人说,要是说的越详细,等于给那些黑庄恶庄通风报信!不利于中国股市的良好发展!
用户:匿名 IP:202.105.15.*2008-05-10 13:44:49发表
引用:用户:GuShiQingRen IP:123.116.98.*2008-05-09 23:06:54发表
我认为限制“大小非”解禁是一个非常错误的做法,说的严重一点,证监会在犯法!心平气和地想一想,之所以“大小非”能够上市交易,是证监会制定的游戏规则。现在出问题了,却要让付出了代价的“大小非”承担,是不是太霸道了。其实解决“大小非”解禁的问题并不难,既然是代表政府的证监会制定的游戏规则出现了问题,政府就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提高印花税多收的银子,拿出一点来解决“大小非”解禁问题,由政府买单,这样既可以树立政府的形象,又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强烈呼吁证监会停止违法行为!!!
完全同意!大小非有权进行股改后的一切交易权力,不受任何影响,就象是市场中一般的股民一样,什么时候进出,不须要给任何人说,要是说的越详细,等于给那些黑庄恶庄通风报信!不利于中国股市的良好发展!
用户:匿名 IP:202.105.15.*2008-05-10 13:44:38发表
引用:用户:GuShiQingRen IP:123.116.98.*2008-05-09 23:06:54发表
我认为限制“大小非”解禁是一个非常错误的做法,说的严重一点,证监会在犯法!心平气和地想一想,之所以“大小非”能够上市交易,是证监会制定的游戏规则。现在出问题了,却要让付出了代价的“大小非”承担,是不是太霸道了。其实解决“大小非”解禁的问题并不难,既然是代表政府的证监会制定的游戏规则出现了问题,政府就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提高印花税多收的银子,拿出一点来解决“大小非”解禁问题,由政府买单,这样既可以树立政府的形象,又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强烈呼吁证监会停止违法行为!!!
完全同意!大小非有权进行股改后的一切交易权力,不受任何影响,就象是市场中一般的股民一样,什么时候进出,不须要给任何人说,要是说的越详细,等于给那些黑庄恶庄通风报信!不利于中国股市的良好发展!
用户:sx59 IP:123.116.99.*2008-05-09 23:19:23发表
确实应该由政府买单
用户:GuShiQingRen IP:123.116.98.*2008-05-09 23:06:54发表
我认为限制“大小非”解禁是一个非常错误的做法,说的严重一点,证监会在犯法!心平气和地想一想,之所以“大小非”能够上市交易,是证监会制定的游戏规则。现在出问题了,却要让付出了代价的“大小非”承担,是不是太霸道了。其实解决“大小非”解禁的问题并不难,既然是代表政府的证监会制定的游戏规则出现了问题,政府就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提高印花税多收的银子,拿出一点来解决“大小非”解禁问题,由政府买单,这样既可以树立政府的形象,又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强烈呼吁证监会停止违法行为!!!
用户:匿名 IP:123.116.98.*2008-05-09 23:05:23发表
我认为限制“大小非”解禁是一个非常错误的做法,说的严重一点,证监会在犯法!心平气和地想一想,之所以“大小非”能够上市交易,是证监会制定的游戏规则。现在出问题了,却要让付出了代价的“大小非”承担,是不是太霸道了。其实解决“大小非”解禁的问题并不难,既然是代表政府的证监会制定的游戏规则出现了问题,政府就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提高印花税多收的银子,拿出一点来解决“大小非”解禁问题,由政府买单,这样既可以树立政府的形象,又可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强烈呼吁证监会停止违法行为!!!
用户:241886737 IP:221.193.201.*2008-05-09 18:48:10发表
"股改"当时不成熟市场的怪胎,随着不成熟市场的发展壮大,一发不可收拾.到如今后患无穷,如刺卡喉.投鼠忌器,骑虎难下.
用户:匿名 IP:221.193.201.*2008-05-09 18:39:07发表
按10%比例处罚,上交国库,支援其它行业建设,特别是支援国家急需资金的建设行业.这个办法不妨一试,一举两得,既解决了资金紧张,又惩治了违规减持.既维护了国家政策的尊严,又恢复了人民群众的信心.违法必究,违法必惩.人之常情,天经地义.
立案稽查,酝酿办法.马拉松式办事效率,各个管理部门推诿扯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了百了.
用户:匿名 IP:125.92.23.*2008-05-09 15:27:13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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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匿名 IP:125.92.23.*2008-05-09 15:27:09发表
接二连三违规行为发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该检讨一下有关政策了,不然政策的权威性又如何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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