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龙贷用户正常还款被诉至中院,P2P平台债权主体合法性遭司法质疑

联想控股旗下翼龙贷借款人还款后被起诉,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

前有小米金融用户还款了被上征信,后有翼龙贷借款人还款后被起诉。

近日,据澎湃新闻报道,一位借款人在2018年底收到汨罗市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要求其归还在翼龙贷平台的6万元借款及利息。在汨罗市人民法院判定该借款人已还款后,原告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二审再度被驳回。

翼龙贷回应了旗下用户还款后被起诉事件,指出是合作商在履行“代偿义务”时,未对还款进账作特别说明,导致平台认为借款人未还款。据翼龙贷回应所指,是合作商的差池导致乌龙事件,借款人应已还款。

值得注意的是,裁判文书显示,起诉方名为湖南翼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次 “湖南翼湘”)。天眼查显示,湖南翼湘成立于2017年4月,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服务,翼龙贷创始人王思聪通过控股的西藏达孜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下称 “达孜信德”)的企业持有湖南翼湘51.94%股份;湖南翼湘涉及23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除撤诉案件外,悉数被法院驳回,且有多名借款人在一审驳回后,再被上诉至岳阳中院。

从裁判文书中可知,湖南翼湘涉及的民间借贷案件,借款均在翼龙贷主体北京同城翼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北京同城翼龙”)以及全资子公司温州翼龙贷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 “温州翼龙贷”)进行。

法院质疑了翼龙贷作为债权所有人的合法性。

案件中提及,翼湘公司起诉的系列案中,均是被告通过北京同城翼龙及温州翼龙贷向案外人借款。当借款逾期后,北京同城翼龙及温州翼龙贷收购债权成为债权人,之后再将债权转让给本案原告。原告向被告主张权利依据的是债权转让协议。

法院表示。债权转让的前提是北京同城翼龙及温州翼龙贷应拥有合法债权。

法院认为,在该系列案中被告从原始债权人(应为P2P出借人)处借款时,北京同城翼龙及子公司体现为管理方,但收购债权后即成为借贷关系的债权人(出借方),原始债权人是通过购买理财产品的方式将资金交付给北京同城翼龙及子公司。本案中,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证北京同城翼龙及子公司与两被告存在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

由于在P2P模式中,平台仅为信息中介,购买理财产品的一方为出借人。根据裁判文书信息,当借款人逾期后,债权将转给平台。翼龙贷曾回应表示,债权转让模式在全国多地法院获得认可,也有个别案件未获得支持。

澎湃新闻以及此前曾有自称新乡翼龙贷贷后员工发文爆料,为了实现无逾期,或存在平台让盟商对平台逾期借款进行垫付和代偿,并以虚构借款人信息进行续借的情况。

上述被诉人均居湖南,湖南翼湘作为翼龙贷的关联方,或在管理翼龙贷在湖南当地的贷后问题。天眼查可见,王思聪控股的达孜信德通过天津翼农普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 “天津翼农”)在内蒙古、河北、江西、黑龙江、浙江、江苏、四川、河南等十余省市设有全资子公司。在多地的判例中,不乏有借款人利用伪造信息在翼龙贷借款。

翼龙贷的贷款平台北京同城翼龙以及温州翼龙贷永扬涉及大量民间借贷案件,其中有部分被撤诉。北京同城翼龙法人目前由翼龙贷联合创始人张璇,即王思聪夫人在2017年接任。温州翼龙贷法人为翼龙贷联合创始人赵洋。

王思聪现任翼龙贷名誉主席。赵洋原兼任公司COO,目前担任翼龙贷监事会主席。赵洋持股的企业还包括北京千人互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互联网金融千人会主体,曾被民政部列为非法社会组织,该公司董事长为易宝支付创始人唐彬。翼龙贷官网介绍,联想控股审计部总经理吴绍臣也在翼龙贷任监事。

翼龙贷以“三农”融资著称,理财产品包括翼农惠享、芝麻开花、翼农计划等。官网显示,截至7月31日,翼龙贷累计借贷金额590.56亿、借贷余额127.28亿,逾期率为0,累计代偿16.68亿。公司简介显示,翼龙贷是联想控股成员企业。

工商信息显示,北京同城翼龙成立于2005年,A轮、以及A+轮1亿美元融资的投资方均为联想控股,目前,联想控股(天津)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同城翼龙33.33%的股份。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联想控股以及王思聪等发布《服务三农心如初 结伴共迎启未来》表示,为翼龙贷广大出借人守护好资金安全是全体股东的责任。

2019年7月,翼龙贷公告称,将注册资本金10亿。工商信息显示,8月28日,翼龙贷注册资本由1亿变更为10亿。